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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江春華側頭一看,秋月原先戴在頭上的珠花不見了,那是上次她跟夏雨從三叔嬸家拿來的,秋月當時跟夏雨都看上了,兩人石頭剪刀布才決定了給誰。秋月得了後寶貝的不得了,每天早晨起來都會對著鏡子細心的戴上,晚上睡覺摘下了還用布包起來小心翼翼的放在枕邊,深怕損了丟了。

見張氏右手裡捏著東西,碧綠色的珠子露了出來,秋月也瞧見了,顧不得害怕,走過去就要搶,張氏比秋月高了不少,將手抬高舉了起來,側過身子使力將秋月一推,嘴裡罵道:“叫你們這些黑心的妖精多事,毀了老孃的好事叫你們也沒好日子過!”

江春華忙扶住秋月,把她護到身後,伸出腳將張氏一拌,張氏晃悠了幾下沒摔倒,江春華又一拳打過去,張氏胸口吃了痛,卻也沒讓江春華佔著便宜,在她脖子上抓了一道血印子。

出門時的好心情完全被這人毀了,江春華心裡氣,也不管多的,繞道張氏身後快速的將她兩手扣住,對著秋月喊道:“快把你珠花拿回去。”

對付這種人,她就以多欺少怎麼地了。

秋月看著張氏那又瘋又兇的樣子,生怕她掙脫了向她撲來,慌忙跑到江春華身邊,掰開張氏的手將珠花拿了回來。

待到秋月走開幾步遠,江春華冷聲道:“自己做著那些噁心事還天天毀謗著別人,你自己活該!”

張氏發起脾氣來力氣也大的驚人,手掙脫開來還順道在江春華的腕上掐了一把,秋月見江春華一人對付不過來,過來使勁的拉張氏,那張氏也著實兇猛,一柺子把秋月又推到地上,秋月想去抓她,卻把她挎在肩上的包袱抓了下來,包袱被扯開,東西叮嚀嚀的落了一地,江春華往那地上看去,竟全是銅板兒。

張氏聽見聲音,也不與江春華爭鬥,從秋月手中搶回包袱,慌忙的撿著地上的銅板。

此刻幾人在這裡耽擱了許久,後面去趕集的人也陸陸續續來,霧氣早已散盡,背後村裡的熟悉的人聲已清晰可聞,江春華按住張氏的手,奪過她的包袱開啟,裡面用布包著的銅板都有好幾吊了,江春華瞬間瞭然:“你這是偷了張叔的錢財想要潛逃啊!”

張氏做賊心虛,背後的人又越來越近,沒時間跟江春華理會,只恨聲道:“快躲開,別攔了老孃的路。”

江春華才不放過她,奪過她手中的包袱,冷笑道:“你拿了張叔的東西跟張叔說了麼,人可以滾,別把人家財物也帶走了。”

張氏撲過來搶,怒道:“先前見你以為你跟你娘一個德行,都軟弱的不行,卻原來是跟你親爹一樣惡毒,我也真是看走了眼跟豺狼爭個什麼勁……”

張氏說這話的時候氣焰明顯低了,那雙平時看起來滿是鄙夷的眼神裡這會兒竟可憐兮兮讓人覺得她委屈,秋月把頭花插了回去,不知道江春華要怎麼處理,後面的人聲越來越近,江春華嘆了口氣,將包袱遞給張氏,淡聲道:“算了,給你。”

張氏略微詫異,卻慌忙拿過包匆匆的跑了。

秋月摸著江春華腕上的血印子道:“姐,你怎麼就放她走了?”

江春華將衣袖放下來,望著張氏的背影,莫名的有些心酸,撿起地上的竹簍,緩聲道:“往後張叔的錢還能賺的來,沒了媳婦也能再娶,張氏卻是無家可歸了。”

女人何苦為難女人吶。第十七章

許久不來鎮裡,集市上又多了不少新鮮玩意兒,江春華時常懷念在現代的各種小吃,這古代其實也不是沒有,烤肉串炸雞腿什麼的,遠遠地就能聞著香,只是她們這些窮孩子沒那個閒錢消受罷了。

秋月與她一樣嘴饞,可最近沒有找些東西拿來賣,拽著兜裡恰恰購買油鹽的銅板兒,兩人吞著口水,慢悠悠的走著,吃不到也要聞夠了那香才滿足。

可惜江寶林不會打獵,每日忙著地裡的活兒也沒空去山裡找吃的,不然能稍稍打回些野味兒,也夠大傢伙解饞的,江春華沒事兒的時候就回憶以往喜歡的美食,久而久之,腦袋裡裝了不少各種菜的做法,以往每天忙著工作都在外面吃快餐懶得動手自己安靜下來做一頓美餐,如今卻是苦於完全沒有材料。

瞧見街旁的酒樓和吃的肚子肥鼓鼓的鄉紳,江春華沒來由的就想起一句詩來: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

兩人買完了必需品,兜裡就只剩個二十來文錢了,這可真是數著指頭過日子啊。

秋月今日穿了新衣裳,走起路來格外的有氣勢,昂頭挺胸,彷彿路過的人都瞧這似的,江春華輕咳了幾聲,不好意思去滅這孩子的威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