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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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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柏呆呆地接過老鼠,不小心觸到了娃娃油膩膩的小手,一瞬,聰明的林森柏明白了娃娃愛老鼠的原因:娃娃的棉衣是不知道在哪個農村的垃圾堆裡撿來的廢品,棉絮四處露頭不算,棉花還潮乎乎地凝作一團。如今室外氣溫常常低於零下十度,夜裡就更別提了。娃娃穿著這樣的衣服根本不足以禦寒,想必她夜裡也不會睡在什麼好環境中。寒冷和飢餓是所有動物的天敵,衣不蔽體食不果腹的時候人便會發展出充滿野性的靈魂。老鼠再髒也有體溫,貓就喜歡摟著老鼠睡覺,人當然也有這樣的權利。

想到一個娃娃每天靠四處捉老鼠來取暖,林森柏便又覺得自己為富不仁了。她以為當年的端竹已經悲慘到了極點,可沒想到今天居然讓她見識到個突破極點的——她的惻隱之心又開始在胸中抓撓,不過也不單純是同情小浣熊而已。當初端竹被郝君裔挖走的時候,她可別提多不服氣了。但即便有這麼挫敗的經歷,她也還是覺得養孩子挺好玩兒的。特別是當咪寶擺出媽媽的樣子把一個家弄得人氣滿瀉時,她由衷地感受到了另外一種幸福。這種幸福不關於愛情,卻十分安穩溫暖。不會像戀愛那樣充斥著患得患失的恐懼。她想,家庭的作用大抵就在於此,並彷彿永遠也不會失去。

“來,我抱抱。”林森柏拍拍手,繼而張開雙臂。

咪寶向後退一步,告訴她:“小鬼還沒洗澡呢,等洗完再給你抱。”

林森柏小時候就總把自己弄得髒兮兮的,於是也不嫌小浣熊髒,“沒事,就抱一下。”

即便如此,咪寶也不會冒險讓林森柏惹跳蚤,“你消停會兒吧,去給她買套新衣服還差不多。”

汪顧千里迢迢趕回來,可到了又沒自己什麼事兒,便只好牽著師燁裳站在一旁看熱鬧,“她倆有養孩子的打算麼?如果養了,錢總豈不是很慘?哄完大的哄小的,這日子簡直不是人過的啊。”

師燁裳點起一根雪茄,在雲霧中回答道:“誰知道呢。人家就享受這個也不一定。我倒是很贊同她們養一個的。”汪顧不解地歪頭,師燁裳則繼續道:“咱們可以看林森柏笑話。讓她一天到晚閒出個鳥兒來淨跟我瞎攪和。不過林森柏還沒到三十,要收養也得由咪寶出面——可咪寶要養這麼小一個孩子的話,會影響工作,最好提前替她琢磨個幼兒園。”

汪顧聽到這裡,不由心生感慨道:“你這傢伙還真是自私啊。”

師燁裳剛要反駁就有服務員跑過來通知說警察找上門了,還問這兒是不是收容了一個小乞丐。師燁裳聞言,拔腿就往大堂走,邊走還邊嘟囔,“該你們的時候都死哪兒去了,每次都得等劇終前一分鐘出現。吃我的稅金還給我找麻煩,今晚招待不死你們我在姓上加個反犬旁。。。”

汪顧跟在她身後三步的地方,接著她的話音小聲自語:“就是就是,加上才名符其實嘛。”

返璞歸真

事實證明,師燁裳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警察和別的職業沒什麼區別,隊伍中雖說良莠不齊,可畢竟出身群眾,孬得有限,人家當真是為案子來的,師燁裳便只得履行公民義務,爭取弄個年度好市民獎狀回家光耀門楣。

警察見到會館負責人,立刻闡明來意,原來,在師燁裳的授意下被群策群力暴力摧毀的乞丐團伙乃是一個有組織有案底的騙乞班子,他們的乞討主力就是一些三到六歲的孩子,其中有拐來的,有撿來的,更多是借來的,可就是沒有自己的。

早些時候農村的娃娃不值錢,他們隨便就能跟鄉鄰“借”來孩子到城裡騙乞幾年,等孩子大了,不適合行乞了再給鄉鄰送回去,他們管這叫“代養”,可其實施行的是租賃制度。每租一年,他們就給孩子的家裡送些錢。八零到零零整整二十年間,在部分貧困地區,許多人家就是靠租賃孩子買了摩托蓋了瓦房。孩子儼然成為一種斂財工具,只要市場有需求,鄉民就卯著勁兒生。一個孩子養三年就成,因為用米湯養到三歲,孩子就能賺錢了——三歲到六歲的娃娃還幹不了家務和農活,但由於面容稚嫩,十分適合行乞,所以廣大市民在大街上看見的多數是這個年齡段的小乞丐。在六歲之後,孩子雖然不再適合行乞,卻已經可以參與家庭生產了,幾個娃娃合力就能頂一頭牛用,於是城裡人嚴厲禁止童工的行為在鄉里人眼中就是個矯情:生個娃兒不幹活,那還生來幹嘛?給自己請幾個祖宗供著麼?

進入二十一世紀後,農村的生活狀況,要學新聞裡說“翻天覆地”自然有些吹牛,可說“日新月異”倒還是挺靠譜的。鄉民脫離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