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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部分

mance,那裡的店長告訴我,赤木提到的“洗手間門口放置維修中不可使用”的牌子是確有其事,但是在案發當天上午就已經維修好了。牌子放在洗手間旁的儲藏間,而儲藏間那天因為要維修屋頂漏雨的問題,並沒有上鎖。

店長帶我去看了那塊警示牌,拜託鑑識科進行指紋採集後,我聯絡了莉央。

“女生隨身攜帶的物品裡,有什麼可以當做兇器的嗎?”

莉央很快回答:“修眉刀吧,那玩意兒很鋒利,我以前不小心被割破過手指。”

她很敏銳的察覺到我是在打聽和田宮有關的事,便告訴我:“修眉刀的話,便利店就有。繭一直都是在便利店買的,款式你還記得吧?”

是薄荷綠的摺疊式眉刀,我有印象。

於是在回警局的路上,我去了一趟便利店,藉口被女朋友差使,請店員幫我介紹。

“大約這麼長,綠色的。”

聽完我的描述,店員很快從貨架上拿下一個盒子。

“有沒有更小一些的?我女朋友說這個尺寸太長,會割到鼻樑。”

女性店員立刻露出我懂的表情。

“更小一些的話,這種套裝可以嗎?有兩種尺寸,可以修到細小的部位。”

店員遞給我的PVC袋子裡,裝著一大一小兩支修眉刀,小的那隻和我印象中在案發現場找到的那個一樣,而大的那只是米色的,展開以後大約有我的手掌那麼長。

我急忙趕回Romance,要求檢視案發第一現場的隔間。如果推理的沒有錯,那把眉刀應該就在抽水馬桶裡,經過這麼多天或許早就被沖走了。但是店長告訴我兇案發生後,這個隔間一直沒有人使用,說不定還有希望。

在修理工的幫助下,我們拆下馬桶——這個型號的馬桶帶有攔截網,□□在外的水管裡,一把半合的米色修眉刀正躺在攔截網旁。

終於找到了,兇器。

隨後趕到的鑑識科提取了證物。傍晚七點,我把關於修眉刀和禁止警示牌的檢驗報告放在了本部長面前。

修眉刀的刀刃上發生了魯米諾反應,刀刃和刀鞘的連線處採集到的血液經過DNA檢測表明屬於田宮繭。警示牌上則發現了四個人的指紋,分別屬於案發當天當班的打工仔、維修人員,田宮繭,以及一個未知人物。

“也就是說,牧君——”本部長摸了摸光亮的額頭,聲音嘶啞的問我。“自殺的可能性很大,是嗎?”

“我認為自殺的可能性很大。”

“可是還有一個疑點!”一旁和我同期的一名警官打斷了我。

“如果說死者為了延遲自己被發現的時間而將警示牌放在洗手間門口,那為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