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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5章 奇怪命令 先追哪個

下了決定後,羅賓又是立即一槍刺了下去。

不過他這回沒再接著刺左邊那隻小豬,而是往中間那隻刺去。雖然根據左邊那隻小豬的能力,他猜另外兩隻也應該都有同樣的能力,但畢竟還沒證實,試一下才更把準。而且,如果有萬一呢?

萬一這另外兩隻的能力不同,沒有左邊這隻這麼變態的防護力,那他就可以先殺死其中一個了。

只是,他這一槍刺下時,因為剛才的過於驚訝而愣了下,再加上又思忖該怎麼對付這三隻小豬。所以,不禁慢了片刻。就是這片刻,竟讓中間的那隻小豬抓住機會,靈活地就地一滾,躲過了羅賓的這一槍刺擊。

與此同時,左邊的那隻小豬也是緩了過來,立即有樣學樣地跟著就地連滾幾圈,往旁躲開,生怕羅賓又來刺它。雖然羅賓的攻擊並不能攻破它的防禦,但是巨大的力量集中一點戳刺在身上,仍然會給它帶來疼痛,而且真的很疼。

這兩隻都躲過了,右邊那隻見狀,也是跟著一起翻滾地躲出了羅賓的長槍攻擊範圍。因為那兩個躲過後,剩下的就只有它了,它自然也得提前躲,不然羅賓的下一個目標就是它。

“分開跑,快吃東西!”

中間的那隻小豬躲過羅賓的攻擊後,立即就向另外的兩隻小豬大聲喊道。從之前它們輪流說話時一直都是它率先開口,應該可以看出他是豬老大,這時也是充當了領導者與指揮者,吩咐另外兩隻小豬,按它的命令做。

只是它下的這個命令,實在是讓羅賓很奇怪,非常難以理解。前面的分開跑,無疑很有道理,也很正確。羅賓畢竟只有一個人,如果這三隻小豬完全分開方向逃跑的話,那他最多隻能去追趕一個,另外兩個就有逃脫的機會了。

但後面那個“快吃東西”,就讓羅後非常莫名其妙了,也正是他難於理解之處。“快吃東西”這句話,他實在看不出有什麼深意與隱藏的含義,只能按照字面意思去理解,應該就是單純地指快點兒吃東西。可是,吃東西跟逃跑有什麼聯絡,難道吃了會跑得更快不成?

還是,這三隻小豬真的這麼愛吃,連逃跑這種要命的關鍵時刻都不能忘了吃。而且,就算吃了東西可以跑得更快。但在它們飛奔逃命之時,哪有餘暇去吃東西,要吃就得停下來。而停下來吃東西的話,無疑會拖慢逃跑的速度。

所以,這前後兩個命令,以此分析來看的話,完全是矛盾的。到底是該先跑還是該先吃東西,又或者逃跑的時候也不能忘了吃東西,邊跑邊吃?

羅賓弄不明白,只能按照字面意思去理解,一時不禁覺著,這三隻小豬才是真正的吃貨,連這種時候都不能忘了吃。

他為中間這隻小豬前後矛盾的奇怪命令而又驚訝地愣了下後,略微一想,立即決定還是追中間的小豬。因為中間這隻,從其種種表現來看,應該是三隻小豬中的老大。

既然是老大,那自然是領頭的,也是三隻小豬中最為重要與關鍵的一隻。從其剛才向另外兩隻小豬下命令來看,也能看得出來。在這種關鍵時候,它是當仁不讓的領導者與指揮者,而另外兩隻小豬顯然也很服從它的領導,對它的命令沒有任何猶豫與反駁。聽過後,就立即分別向左右兩邊分頭而跑,沒有半絲猶豫,顯然平常也聽從慣了。

羅賓選擇追中間這隻的主要原因,也是在此。只要能夠追上捉到老大,很可能另外兩隻會選擇趕回來營救這個老大。而且身為老大,它也很可能知道另外兩隻的下落。

它們這種分頭跑,應該不是漫無目的地一直跑。等逃脫之後,總歸是要重新匯合的,或者沿途會留下什麼標記,讓同伴按著標記的指引來尋找。不論是哪一種,逼問這個老大,應該都能逼問出來。

另外,以他的輕功,先追趕捉住這個老大後,說不定還有機會去再追上另一隻。而選擇中間的話,等到時把中間的抓到,那他無論再選左還是選右,距離都差不多,可以任意去選擇。

如果他此時選左或是選右的話,那等捉到其中一隻,再想捉另一隻的話,就只能選擇中間的。因為中間的相對來說距離較近,相反方向的另一隻,肯定距離最遠。他若是想要更有效率的追趕,就只有選中間的。

雖然看似沒什麼差別,他最多也仍然是隻能追趕上兩隻。可選擇後者的話,卻會錯失一個選擇權。在面對這種選擇時,他不太喜歡只有唯一選擇項,那樣會失去比較。而且兩邊距離相等的話,他可以選擇那個跑得更慢的,這樣追上的也會更快。

而能夠花費更短的時間追上第二隻的話,那說不定還有機會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