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因為這座山洞裡還留有之前那頭猛獸的氣味,以及標記過領地的原因。所以儘管山洞的原主人很可能被王宮衛隊清理掉或驅逐了,但之後還是沒有其他動物敢來佔據這座山洞,就此空置了下來。
等到醜小鴨飛進來後,羅賓又在山洞裡巡視了一圈,然後將火把暫時插在某處洞壁上的一個縫隙裡。接著他又走出山洞,折了一根枝葉茂密的樹枝當作掃帚,將洞中簡略清掃了下,收拾出一塊他和醜小鴨休息的地方。
他在附近還發現一眼山泉,自山丘上流下。為免打掃時洞中塵土飛揚,太過嗆人,他在折下樹枝後,先提前在泉水中蘸了些水。進洞後先灑了清水,接著才開始打掃。
掃出塊地方後,他便將樹枝拋在一旁,然後到洞外將先前撿來的那些乾草、幹葉、枯枝等柴火搬進洞內,重新以火把引燃了一堆篝火。
之前他在外面生起的那個小火堆,因為他之後沒有再添柴,此時已是基本把細枝燃盡後就自行熄滅了。
本來他在洞外生火的原因,就是想點個火把照明,然後進洞探查情況,所以本來也沒打算在洞外把火生大。點燃了火把後,就基本沒用了,自然也不會多添無用的柴火。
不過他之前為考慮先儘快把火把點起來,所以臨時在附近拾撿來的柴火併不算多,只覺著夠點燃火把就可以了。但接著要烹飪烤制食物,這點兒柴就明顯不夠用了。
因此,重新生好火後,羅賓便讓醜小鴨在洞內留守,他再次外出去撿更多的乾柴,以備之後所用。如果為了照明所需的話,甚至有必要準備一整晚需用的。但顯然他們也不需用上一整晚,吃過飯就基本沒事了。不過本著有備無患,羅賓還是儘量多拾了些。
他確實是以拾撿掉在地上的為主,因為在夏季這個草木正茂盛生長的季節,還長在樹上的都正鮮嫩潮溼,並不適合用來燒火。雖然硬燒也不是燒不著,但卻會產生大量的濃煙,實在不適合。
而掉落在地上的,一般都是乾枯後自然掉落的。就算不是自然掉落,被什麼東西撞斷後掉到地上,之後得不到營養滋潤,日子久了,自然也就乾枯了。
只有乾枯的,才易燃好燒。才新砍下的溼潤柴火,也必須晾曬乾後,才能正常使用,這也是野外生存中的常識。何況,就算沒學過,這點最基本的常識羅賓也懂。
他前世雖然是出生在城市,但父母卻原本都是農村出身,祖父母與外祖父母也都是一直生活在農村,所以小時候也在農村待過不少時間,是下過鄉的。而以前農村裡的大部分人家,生火做飯取暖等,基本都是燒柴的,燒煤的都比較少。
畢竟用煤炭還得花錢買,而柴火是不需要花錢的,附近林子裡轉轉,就能撿來不少。還有農作物收穫後剩餘的杆莖等,曬乾後也是上後的柴火。收穫的瓜果蔬菜穀物等,或售賣或自家吃用,剩餘不能吃的也不浪費,拿來當柴燒,正是物盡其用。
有句詩寫的好,“煮豆燃豆箕”,正說明了這種物盡其用。
羅賓其實很喜歡這種崇尚自然的田園生活,種幾畝地,養些雞鴨牛羊,自給自足。採菊東蘺下,悠然見南山。生活得很閒散舒適,不像快節奏的現代都市,給人那麼大的壓力與緊張。
羅賓前世經常有感覺,自己跟不上都市生活的節奏。這也是他平常休假時,很喜歡到野外徒步旅行、野營,給自己放鬆的原因之一。
現在的他雖然衣不蔽體,腳下都沒有一雙完整的鞋子,但在撿拾著柴火的時候,他卻感覺很放鬆愉快。雖然條件是艱苦,但他卻挺喜歡這種生活方式,一切自己動手,自給自足。最重要的是,他現在沒有了任何束縛與壓制,十分自由,自己想幹點什麼就乾點什麼。
如果不是女巫的威脅還沒有完全解除,而且森林裡實際上也充滿著危險,他甚至連心裡那點兒稍微的小心感都給丟開了。
撿夠了柴火後,羅賓便抱著一堆柴火回返山洞。才到洞口,還沒進去,醜小鴨就立即撲過來迎接。
她沒有四肢,更沒有靈活的雙手,在撿柴火這件事上,確實幫不上任何忙。只是,如果不是羅賓讓她留著看著點火,時不時添點兒柴的話,她就算幫不上忙,也不願意輕易跟羅賓分開。有事沒事,都喜歡跟羅賓待在一起,既有安全感,也發自內心地開心歡喜。反而分開後,就算明知道羅賓不會有事,她心裡也是忍不住有些慌亂,從分開的那一刻起就開始想念。
她不知道這是什麼,是友情,還是超越了友情的愛情。
但不管是什麼,她的要求很簡單,就是想跟羅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