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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0章 進食

羅賓雖然更信任大灰狼,但仍是同樣拒絕了大灰狼的代勞。一來他確實是想讓大灰狼趁機多休息一會兒,畢竟之前一直馱著他趕路,也著實是挺辛苦的;二來,則也是出於一種公平對待,給吸血女僕貝拉營造一種信任感。

表現出的意思就是,不是他信不過貝拉,而是他為了照顧這兩個手下,堅持自己去打獵,算是對屬於的一種關照,讓他們可以趁機多休息。全都拒絕,也就等於是一種公平對待,沒有更偏向誰,也沒有更信任誰。

儘管事實上,他確實更信任大灰狼,對吸血鬼的信任還有很大程度保留,但他還是想盡量營造出這種對貝拉的信任感來。畢竟如果貝拉所發的那個血誓魔法是真的,那之後的三年內,貝拉都會在他手底下做事,他們也就必須建立起一定程度的信任。否則誰都不信誰,那也很難真正相處,也有可能會壞事。只有建立起信任後,他們才能更好的一起合作。

羅賓此時身上確實沒有帶太多東西,連一開始出谷前往約克村時所帶的那副弓箭也丟在享特酒館內不要了。後來回到山谷後,他也沒另找一副帶上,甚至沒收拾其他任何東西。

不過他之前在森林裡就一直帶著的那袋飛蝗石暗器,卻是並沒有丟下,始終帶著。無論是出谷到約克村,還是前往約克騎士的莊園赴宴時,都一直全程帶著。

儘管他之前在小豬們的屋外挑選武器時,特意為自己配了六把匕首,也是打算關鍵時刻可以當作暗器投擲。而匕首相比於石子,明顯更具有殺傷力,也更結實與堅硬,平常也能用來削割東西,用途更廣。

但匕首的好處雖多,卻是體積較大,不便多帶。而且丟失之後,也不便於隨時補充。飛蝗石在這方面就明顯很有優勢了,體積不大,能夠多帶一些,丟失了也可以隨時方便補充,基本只要是稍加合手的石子就可以用來充當,幾乎遍地皆有,俯手可拾。

而且暗器這東西,從來沒有嫌多的。關鍵時刻,一枚小小的暗器,有時是能夠發揮很大作用的。

此時羅賓深入森林後,稍加搜尋一番,便發現了獵物的身影,然後隨手摸出幾顆飛蝗石,甩手連發,很快就全部擊斃打獲。

像在森林中用於打獵,飛蝗石就比匕首更適合了。匕首做為暗器的話,威力與殺傷力是更大一些。但只是用於打些野兔之類的小型普通獵物,就感覺有些殺雞用牛刀,稍微過於大材小用了。而且在森林這種複雜的地形中,樹木茂密,又到處雜草叢生,如果偶有失手打歪的話,也比較難於尋獲。遺失掉難於補充,就不太好了。還是用石子更好,打丟了也不怕,遍地都是,隨時可以再補充。

眼下離日出已經沒有太多時間,為了照顧吸血女僕貝拉的時間,羅賓此時也有些趕時間,並沒有耽擱太長時間,也沒有搜尋什麼大型獵物,只是打了一窩八隻野兔後,就立即提著打獲的獵物回返。

趕回之前的休息點後,但見大灰狼這時正趴伏在地面上半臥著休息,而貝拉此時也將她那口棺材放倒下來,正坐在棺材板上休息。

見到羅賓回返後,大灰狼與貝拉都立即跟著站起迎接,大灰狼更是屁顛地跑上前兩步,向羅賓搖著尾巴高興地道:“主人,您回來了!”

羅賓點了下頭,先隨手把手裡的一隻野兔丟給大灰狼。

大灰狼一見,立即準確地一口叨中,並向羅賓道謝。

接著羅賓向貝拉走過去的途中,沒等完全走近,還相隔著十來步時,也隨手向貝拉丟過去兩隻。

貝拉見狀,立即一手一個,準確接過。接過之後,她立即就低吼一聲,尖牙露出,迫不及待地低頭咬住了右手兔子的脖了,大口吞吸著這隻免子的鮮血。

她吞吸的很快,等羅賓走過去時,她已經把右手這隻野兔的血給吸乾淨,然後隨手甩下丟到地上,便又立即開始吸吮左手的那隻。

很快把左手這隻也吸乾淨後,她還有些意猶未盡,飢渴的眼神又瞟向羅賓手裡剩餘的那幾只。

“還想要?”羅賓見狀問了聲後,也沒等貝拉回答,便又立即拋過去了三隻。

貝拉一見,自然是不推拒,又再次準確接過。不過這一回,她就沒有那麼急不可耐了。吸了那兩隻兔子的血,也讓她稍微墊了底。這回接過這三隻後,她便重新坐到棺材板上,轉身背對著羅賓,低頭默默吸食這三隻野兔的血。

羅賓瞧了眼後,也沒有多理會,而是到旁邊找了個地方,把手上剩餘的這幾隻野兔宰殺處理乾淨。宰殺的過程中,他先行放血時,特意採集了幾張寬大的樹葉,臨時摺疊捲成了容器,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