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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趕到了

以羅賓的腳力,從小豬們的山谷前往約克村,確實只需要一天就夠了。而且是最多隻要一天,少的話,說不定大半天也夠了。

但他這個路程與時間估算,並不完全痽確,也很難做到精確,畢竟他在此之前,還從沒自己走過,一切都是靠之前大灰狼的描述來算的。以大灰狼的腳力,全力趕路的話,一晚上就能夠在兩地間跑一個來回。而他若施展全力的話,長程趕路也不會慢大灰狼多少。所以一天的時間,也夠他來趟往返,單程更是絕對足夠了。

他的這個全力,當然是要靠施展輕功。但他又沒什麼急事,只是為了趕路就去耗費功力,讓他覺著有些不值。所以今天的路程,他並不打算施展輕功全力而行,只打算加快一些步行而去。

另外,則是他現在所學的“鬼影百變”輕功,更適用於短程加速變幻身形,具有瞬間提速的爆發力。但卻並不適合長程趕路,用來花費在趕路上,功力的使用方面,其實會造成許多浪費,很不實用。

若是要趕路,也有那種專門適合於長程趕路的輕功,既能節省功力,還不會太累,能夠把內力做到更最佳化使用。雖然速度不會太快,但卻能保持一定的勻速前往,也基本能趕得上一匹馬的勻速奔跑。

但只是一晚的時間,並不夠羅賓立即學會與使用。另外,他也是要測試下不用輕功,只是自己步行加快腳步的話,又需要多少時間。所以,今天的路程,他並不打算用任何輕功。就算有可能趕不到,對他來說也沒什麼要緊的,頂多就是再在野外露宿一宿而已。

不過能不露宿,也是最好不露宿,他這些天已經在野外露宿夠了。所以為了能夠在一天內趕到,他今早是一大早天剛矇矇亮時,就起來趕路了。因為不能完全確定準確的時間,他只能動身的早點,這樣才能給他更充足的時間。

好在最後事實證明,不施展輕功,只是全力大步趕路,對他來說,一天的時間也足夠了。

在傍晚太陽即將落山的時候,羅賓終於沿著河流走出了森林,來到了這個目前距離最近的約克村。

站在一塊高地上向下瞭望,但見整個約克村並不大,也就約摸百戶人家左右,甚至都不到。

整個村子,並沒有建立圍牆整個圈起來,只是各家各戶的圍牆都建的並比較高大,以防備晚上野獸進入村子。緊挨著森林,自然是要防備這一點。

雖然因為村民們靠山吃山,經常進山打獵,附近的兇猛野獸都已被消滅乾淨,要麼就是被驅逐進了森林深處。在村子周圍的一天路程內,很少再遇到什麼大型兇猛野獸。不過不怕一萬,就怕萬一,該防備的自然還是要防備。

村子裡最大的那戶人家,自然是這個騎士領地那位約克騎士的莊園。遠離大部分村民們的建築,遠遠地矗立在一個小山丘上,可以俯瞰到整個村子。

莊園的圍牆也建造的更高大,像一個小城堡。而且裡面的防衛力量,也是全村最強的。

騎士並不具備自己擁有私兵的資格,但往往一個正式的騎士,就需要好幾個騎士僕從跟隨作戰與服侍。所以騎士雖然沒資格擁有自己的私兵,卻能有自己的僕從兵,一般最多是十個。

另外,正式的騎士往往還會訓練一些騎士學徒,帶幾個弟子。在這些學徒跟隨學習期間,也等於是他們的私人武裝力量。再加上騎士本身家族的力量,還有服侍他們的僕人。

所以別看這個騎士領很小,比地球上羅賓前世隨便可見的一個普通村莊都不如。但那個騎士莊園裡的武裝力量,恐怕隨隨便便就能拉出二十來個,乃至更多。

而且正式受封的騎士,也有資格擁有十字弩這些軍中才能擁有,民間比較禁止的精良裝備。鎮壓這一個普通的小村子,完全是綽綽有餘,再大點兒也能壓得住。

雖然這世界的人類大多尚武,基本人人都會兩手,但沒經過正式訓練的普通人,拉在一起也是烏合之眾,根本不是騎士以及騎士僕眾這些接受過正規軍事訓練精兵們的的對手。

這個世界的大部分國家,都是採取的分封制。一國之內,國王最大。國王之下,則是有公候伯子男這五個爵位。最低的男爵之下,又有正式受封的騎士。

各領主的領地內,也是層層分封,封給自己的封臣們。比如約克村的這位約克騎士,便屬於一位勞倫斯男爵的手下,是其封臣。

這個約克村騎士領,也隸屬於勞倫斯男爵領,受其管轄。領地內所徵收到的稅收,也需要上繳一部分給男爵。

這個勞倫斯男爵領,已是出了約翰國王的直屬領地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