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羅賓編造的那段經歷,他最開始進入山林只是為了打獵,是因為追逐一隻獵物而不小心深入,最後才致使迷路的。
既然一開始是進山打獵,又不是旅遊,自然不會隨身帶行李,準備什麼替換衣物。考慮到這點,羅賓這次出來也沒帶多餘衣服,就只有身上的這一身。而這身衣服,為了吻合他虛構的經歷,還故意弄的破損磨爛了許多。
參加一位正式騎士的赴宴邀請,穿這麼一身確實不太合適,會顯得很失禮。可他自己目前,卻也沒有替換的衣服。好在現在已經不是在物資奇缺的森林中,約克村雖然也不是什麼繁華市鎮,只是個偏僻的小山村,但置辦一身合適的新衣服卻也不是什麼難事。
村裡就有專門的裁縫,不止訂做衣服,也售賣成衣。而這位裁縫此時也正在酒館裡跟著他們一起喝酒慶祝,當談到這件事後,這位裁縫便立即主動接過話地打包票,說這一切都可以包在他身上。
說完之後,他一口乾了杯裡的麥酒,就立即帶著羅賓去他的裁縫鋪,給羅賓挑選合適的新衣服。
這位裁縫除了裁縫之外,還是一位兼職鞋匠,同樣會做鞋。所以羅賓最後從裁縫裡最出來後,已是從頭到腳一身新。雖然以這鄉下裁縫的手藝,再加上消費水平所限,這身衣服談不上有多華貴精緻,但至少乾淨整潔,而且是新的,許多褶皺都熨貼的筆直。再有羅賓本身的好底子,衣服一換,立即有渙然一新之感。
換好新衣服,羅賓直接把那身破爛舊的給扔了。並且還順便讓這位裁縫給他量了尺寸,再訂做幾身新的。
小豬們的房子裡雖然也不缺衣服,而且很多,但基本都是從死人身上扒下來的,再加上許多被小豬們拿來做窩,就算再是清洗乾淨,羅賓心裡還是頗為嫌棄。也就是之前實在沒衣服穿,才勉為其難的接受。現在既然有新的了,那些自然是全都棄之不用。而且量身訂做,也遠比那些別人的衣服更合身。
回到酒館後,羅賓趁著還有時間,又洗了個熱水澡,並梳洗乾淨,稍微修飾了一番,更是顯得整個人精神百倍,瞧上去也比之前英俊許多。本來他這具身體的底子就在,之前只不過是故意不修邊幅以做遮掩,但就算如此,也遮掩不了多少。現在稍加梳洗,弄的整齊一些,自然是便恢復不少。就算還保留著鬍子沒刮,也是完全不掩帥氣,甚至更多了些成熟的魅力。
沒條件施展真正的易容術,這些確實很難完全遮掩掉。不過在這種偏僻的山村,以羅賓所料,是絕不可能有人能認識阿金斯的前任王子的,所以他也一點兒不擔心被人識破身份。
一切收拾準備妥當後,便差不多到了中午,羅賓佩好自己的長劍與匕首,帶上那封杜蒙德管家交給他的約克騎士親筆所寫的邀請函,然後告別了凱文與享特老闆等人,便騎馬往約克騎士的莊園而去。
約克騎士的莊園距離約克村並不遠,直線距離也就大概一千碼的樣子。這點兒距離,羅賓步行也能很快走到,並不需要騎馬。但騎馬有時也不止是為了代步趕路,還能夠用以充充場面,給自己壯壯勢。
在這種落後的古代世界,馬就相當於羅賓前世地球上車的地位。並不只是純粹的代步工具,有時也是一種身份的象徵。一匹好馬,就相當於是一輛好車。而且那種真正的好馬,其價值也未必就比他前世一輛豪車的價值低多少。
貴族們聚在一起,也經常會互相攀比自己的馬匹。如果某位貴族擁有一匹真正的好馬,是會得到許多人的羨慕與嫉妒的,這就跟羅賓前世地球上的富豪們互相炫車攀比差不多,性質基本是一樣的。
看來無論在任何時代,男人都是鍾愛各種座駕,也喜歡去跟人攀比自己的座駕。
不過羅賓卻一向沒這種興趣,也沒這麼低階趣位。甚至他一開始,也根本沒打算騎馬,只打算步行著過去。眼下這匹馬,還是酒館的享特老闆非常熱情主動地借給他,要他騎著去充充場面的。覺著羅賓能夠受邀參加約克騎士的午宴,某種程度上似乎也代表了他們,自然不能在這位騎士老爺面前太弱了場面。不能失禮,但也不能太謙卑了,得要硬氣一點兒。
羅賓實在卻不過這位享特老闆的熱情,也就只好勉強接受了。而且有馬代步,也確實能夠輕鬆點兒,儘管根本沒多遠。
帶上隨身的兵器,這也是為以防萬一。儘管這位約克騎士派了他的親信管家來親自邀請,看起來確實是以禮相待,對羅賓這位普通平民保持了相當的尊重與客氣。
但去了之後,誰知道事情會發展到什麼方向與地步。萬一真弄不好打起來,帶著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