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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問題,隨你喜歡用什麼武器。”加里聞言,很自信地一笑,揮劍說道。
所謂“一寸長,一寸強”,長兵器在對上短兵器時,確實是會佔據一些優勢。以兵刃的長度,發揮好的話,根本讓短兵器的人近不了身,那就先立於不敗之地了。
不過兵刃的優勢,也要相對來說。在開闊的場地中,確實是長兵器能夠更佔一些優勢。但放在眼下這種室內環境的話,因為障礙物較多,長兵器就有些發揮不開了,明顯還是劍這種短兵器更適合,能夠更靈活地使用。
而且劍幾乎能適應於任何環境,像槍矛這些長兵器一般比較多用於戰場,或是在騎在馬上使用。再加上長兵器並不方便隨身攜帶,所以像傭兵與冒險者們,一般多是使用劍這類的短兵器,很少有用長兵器的。尤其在單打獨鬥中,更是不太適合,遠沒有劍來得靈活。
所以加里一見羅賓竟然要用槍,就立即答應的很痛快,心裡還暗笑這傢伙沒常識。像眼下這種室內場合,哪適合用槍。而且就算對方提出到外面打的話,他也仍然有自信能夠以短克長。
在單打獨鬥中竟然選擇用長兵刃,在他看來,就是非常沒常識。連基本的戰鬥常識都沒有,便可見這傢伙的武藝如何了,肯定是稀鬆平常,完全是吹的。何況這小子看起來也身形削瘦,一點兒不壯碩,明顯增長的力量也不會太強。
因此,加里此時確實非常自信,認為自己必勝。
凱文見羅賓竟然選擇用槍對戰,也是驚訝之餘,不禁有些擔憂。覺著羅賓在單打獨鬥中選擇用槍,確實是有些不夠明智。
不過他並不認為,羅賓像是完全沒有戰鬥常識的人。所以,既然清楚還選擇用槍,那肯定是這個年輕獵人在用槍上確實有獨到之處,擁有厲害的槍術,所以才會做這種選擇。
所以,想到此處,他並沒有開口提醒羅賓,只是提議道:“既然要正式決鬥,那不如到外面去吧,更方便發揮,也免得打壞了店裡的東西。”
到了外面開闊場地,至少不會影響羅賓長槍的發揮。所以他雖沒明說,這個提議也是在暗中幫助羅賓。相比起加里來,確實這個年輕人讓他更有好感,他也願意幫助。
“沒錯,還是到外面去打,外面足夠寬闊。”享特老闆一聽,立即附和地說道。他也很怕兩人打起來,打壞了他店裡的東西。其實就算凱文不說,他也會提這個建議的。反正不管怎麼打,別在他店裡面打就行。
這個提議,決鬥的兩人當然也都沒有異議。外面確實足夠開闊,能夠放手施展。不過對於羅賓來說,他要解決這個加里,也就是一兩招的事。換不換地方,也都沒什麼關係。但他也能看出來凱文這個提議其實是暗中幫他,所以便也沒拂對方的好意。
至於加里,則是早料到會有這個結果。眼前這個王都來的漂亮小子就算再缺乏戰鬥常識,也理應知道室內的環境不適合長槍發揮。所以提議到外面決定,肯定是必然的。只是他沒想到,這個提議不是由羅賓提出來,而是凱文率先提出的,這就明顯有些偏幫對方了。
他心裡明白過來後,更加有些不服與不高興。但接著瞧了凱文一眼後,卻也沒有多說什麼,只是不滿地略哼了聲,便率先向外走去。
羅賓見狀,自然是隨後跟上。店內的其他人也立即全都隨後跟著一起出去,看熱鬧觀戰。對於這個崇尚力量的世界來說,決鬥這種事,一向都是大眾們喜聞樂見的熱鬧與興趣。不管任何形式的決鬥,都能夠引來大批圍觀群眾。
就連享特老闆也顧不得看店了,也是跟著一起出去看熱鬧,在店內充當服務生的小享特也不例外。甚至就連在後廚忙著做飯的享特夫人在聽說這事後,也暫時放下手中的活計跟著趕了出來湊熱鬧。
而等他們出去後,這個訊息也不徑而走,很快就引來了附近許多村居的觀戰,一起來湊熱鬧,甚至都有人開始打賭,賭誰會贏。
加里似乎有些人來瘋與表演慾,眼見來的人越多,他也越興奮起來,揮著手裡的劍,不住向羅賓大聲呼喝。覺著在這麼多人面前將這個王都來的漂亮小子打倒在地,才贏得更加漂亮,更有氣勢,也能更體現出他的威風與厲害。同時,也能更讓這個滿口大話的小子顏面掃地,大大丟人。
羅賓卻是不喜歡有太多人圍觀,眼見人來的越來越多,不禁有些後悔,早知道的話就不出來了,剛才在店裡速戰速決就好,很快就可以結束。不過眼下也可以提前一點兒,不等有更多的人過來,羅賓便抬槍指著向圍觀群眾呼喝的加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