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來的技能:演出快結束時往臺前一跪,旁邊的高叔熟稔地將她胳膊卸脫臼,然後拿著話筒開始唸叨孩子不容易要掙錢讀書。觀眾這時候給錢了還好,不給的話就得一邊哭一邊繞場一週讓自己吊著胳膊的慘狀完美印入觀眾眼中,求求好心人給錢。等到高叔覺得錢收夠了,數數票子,再毫不留情將她胳膊裝回去。
這活計陶悠一直幹到了十二歲。那時候高叔也不再滿足於走街串巷賺些小錢。因為他們一路流浪到了雲南,金三角。在世紀交替之時,那是一個兵荒馬亂的地方。
陶悠曾經聽說過人體,販,毒的事情,然而最終聽說變成了現實,好巧不巧落到了她頭上。高叔甚至還收留了幾個街頭流浪智障成年人。因為警察很少檢查殘障人士和兒童。這樣的日子,這樣的日子……所有的一切,結束在十四歲,那年高叔被緬甸,毒,販槍殺。樹倒猢猻散,其他人在逃跑後不久紛紛落網。陶悠被送到了兒童福利院,終於開始了新的生活。她上了一段時間學,可更多時候是自學,因為她趕不上同齡人。成年後託院長介紹去了戒毒所工作。
過去的很多事情她並不想提,但是不提並不代表遺忘。她想找妹妹。只是連自己當時是來自哪裡都記不清了。於是就這麼漫無目的地找,只要有時間就找,天南地北的省市她都去過了。這麼一晃,就到了二十五歲的那年秋天。
彼時陶悠已經在TC社群工作六年。某天來了幾個警察,通知陶悠,她的父親已經死於雲南的熱帶雨林,被一名特種兵一槍命中眉心,一命嗚呼。那名特種兵也死了,那不是誤殺,而是一場毒,販槍戰。
這時候陶悠才知道,自己那個早就失聯,只會酗酒打人的父親到底是什麼人。她甚至連自己父親的名字也不知道,只記得村子裡人都叫他老四。老四最早乾的是拐賣兒童的勾當,陶悠這才依稀記得小時候家裡似乎的確來過不少小孩子。而陶悠的妹妹,並不是陶悠弄丟的,那個帶著她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