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不好了就揹著揹包天南海北的跑一跑散散心,小日子過得相當滋潤。
他二十七歲了,但是從未談過戀愛,也有經常來買東西的熱心大娘拉住他問:“小鄭啊,有沒有女朋友啊,我侄女今天大學畢業,公務員,剛二十五歲,哎呦,長得跟花一樣,人又懂事又有能力……”
鄭寧遠笑著推拒:“哇,美女啊,我也想要,就是怕我家那口子不同意。”
大娘撇嘴:“總是說有,可是誰也沒見到過啊,什麼時候領來給大娘看看?”
鄭寧遠樂呵呵的應承,轉身就拋到腦後,女朋友,他這輩子是跟這種生物無緣了。
因為他是個gay,或者他認為他是個gay,因為他有一個暗戀物件,宋瑾,他高中同學,最好的哥們。
他從來沒有表白過,因為宋瑾從他們認識起就有女朋友,走馬燈似的不停的換,有時候甚至同時有倆,從來沒有過空檔期。
他們從高中認識就膩在一塊兒,又考了同一所大學,他幫他追女生,幫他逃課,幫他圓謊,幫他做畢設,甚至幫他解決工作。
為他做了這麼多,鄭寧遠甘之如飴,他知道宋瑾的目標的波大膚白貌美,所以從來沒想過告白。他的另一個朋友莊毅就說,鄭寧遠你犯賤吧,鄭寧遠笑笑,沒說話。
本想就這麼過一輩子,誰想到安逸的生活被打破,世界一遭顛覆,好好的人都變成了吃人的殭屍,末世來臨的那天鄭寧遠不在家,剛好心情不好出去旅遊,被困在火車上,那一瞬間,簡直是人間地獄。
多虧他幸運,事情發生的時候正在廁所,聽著外頭的慘叫哀嚎他完全沒有開門出去的膽色,抖抖擻擻的等了半天,火車最後停了。
他在廁所等了一天一夜,直到外面一點聲音都沒有了才下車,鋪天蓋地的紅色衝擊著視覺和神經,鄭寧遠一彎腰就吐了。
直起腰就是逃亡,靠著火車上剛從西藏帶回來的一把藏刀活了五個月,無數個飢餓難耐的夜裡他都無比想念自家的小超市,要是他不出來多好,即便死也能吃飽了再死,多幸福。
他不是一個自怨自艾的人,做事情也有自己的原則,與世無爭但是並不厭世,即便世界末日也沒有想著要自殺。
他拼盡全力回到了那個城市,為了心中最後一點兒念想,想再見宋瑾一面。
卻沒想到,他的小超市已經被佔,領頭的正是宋瑾。
看著突然回來的鄭寧遠,宋瑾有一瞬間的驚慌,隨即露出高興的表情上來抱住他大力拍他的肩膀:“阿遠,你終於回來了,不知道我有多擔心!”
莊毅站在旁邊,眼中有晶瑩一閃而過。
鄭寧遠沒有看到,他覺得有點不舒服,卻沒說什麼。
晚上莊毅跟他一起睡,跟他說:“阿遠,你不應該回來啊,小瑾他已經不是從前的那個小瑾了。”
那是鄭寧遠只是沉浸在宋瑾平安的欣喜中,並沒有意識到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住下來才知道,宋瑾帶著一幫人靠著他的超市和倉庫在末世裡活的有聲有色,他對宋瑾從來不防備,倉庫密碼甚至家裡保險箱的密碼宋瑾都知道,所以宋瑾不但掌握的倉庫還得到了他偷偷收藏的幾把槍。
然後做起了這片小區的老大,睡最美的女人,掌握著生殺大權,宋瑾不知道有多開心,末世,哈,對別人是末世,對他來說是天堂啊!
可是鄭寧遠回來了,這個廢材,為什麼要回來!
鄭寧遠感覺到了排斥和防備,有人開始挑唆,末世裡,一口糧食都珍貴的不得了,何況是個大男人,每天吃的東西要不少呢。
於是宋瑾吞吞吐吐的說:“阿遠,最近小區裡的喪屍多了起來,小隊人手不夠,你能不能幫個忙。”
鄭寧遠應了,伸手要槍,宋瑾的女人涼涼的開口:“遠哥這麼厲害,哪裡還需要槍啊,更何況現在彈藥多珍貴,用一顆少一顆呢。”
莊毅一愣,上前抓住宋瑾的衣領:“宋瑾你王八蛋,這些槍都是阿遠的,他為什麼不能用!就為了一個女人?啊?”
鄭寧遠看了看宋瑾小舅子腰上彆著自己的54式,冷冷望向宋瑾,宋瑾沒看他,也沒說話,鄭寧遠握緊自己的藏刀,轉身出門。
即便這個時候,他也沒想到,宋瑾會置自己於死地。
後背被隊友猛的一推,他從高處跌進喪屍堆裡,他們的策略是將喪屍引到這個小巷子裡,然後堵住入口,一隻只的殺。
引誘用的鮮肉還在滴血,他在地上打了個滾兒站起來,沒有管圍過來的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