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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七出”的不順父母、無子、妒,還有謀害夫君子嗣的嫌疑,休妻合情合理,扣留她的嫁妝也是依例辦事。

輪到秋蘋說時,她直直跪在地上,波瀾不驚地陳述,自古有“七出”,但也有“三不去”。女子無家可歸,不能被休;和丈夫一起為公婆守孝三年,不能被休;之前貧賤,婚後富貴,不能被休。如今她符合“三不去”其中兩條,因此不能被休。

旁的姑且不論,她嫁進夫家時,夫家只有兩間茅屋,全家六口人,上至六十歲的公公,下至九歲半的小姑,每月只靠丈夫走鏢賺得的五六吊錢吃飯。一個月裡有半月只能喝稀粥、啃糠餅,夏天典當冬衣,冬天典當夏衣,家裡沒有隔夜之糧,公婆和小姑子餓極了,還要扮成乞丐外出乞討,貧賤到了極致。

而現在,夫家成為鎮江有頭有臉的大戶人家,產業超過兩千兩銀子,日日吃山珍海味,穿綾羅綢緞,戴金玉瑪瑙,富甲一方。這些完全符合“之前貧賤,婚後富貴發達”,因此他們不能休了她。

七年前,她把她父母兄長所留的遺產三百兩銀子,全當做嫁資帶到夫家,與丈夫約定了“一生一世一雙人”,並在婚書中寫明“終身不得納妾”。婚後,她一面在家侍奉公婆,撫養弟妹,一面在外經營酒樓生意,勤勤謹謹,未有一日懈怠。說她“不順父母”,實在是荒唐。

七年來,公婆身體康健,餐餐加飯;兩個小叔子都送進學堂讀了五年書,如今能文能武,每人管理著兩家酒樓,各定下一門好親;小姑子年方十六,女紅烹飪、彈琴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