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我不知道的是,這事並沒有完,大哥後來還是帶走了她,只是這時我已經離開了家,並不知道。是很久以後寫信回家,爹爹偶爾提起才知道的。當時我什麼也顧不上了,就殺到邊關。不過這是後事。
第十八章:魅力不夠
我叫王瑞風,是王家的大少爺。
這次本來是不打算回家過年的,從邊關所在地威城到慶都騎馬也要走半個月,來回就是一個多月,而且在家過年又要耗費一些時日。我離家原本時間就不長,所以並不想這麼早就回去。但好友吳雲嵐給我的信中提到的事卻讓我起了好奇之心。
吳雲嵐是皇室暗衛中的一員,這個身份原本是不能公開的,只不過他有一次執行任務,不巧被我所救。而我又從小跟他熟識,他才告知我他的另一個身份是皇室的暗衛。
如今他給我的信中提到,他在今年夏天的時候追蹤蒙那國奸細的時候被蒙那國的飛鷹組織追殺,跟他一起的暗衛們誓死抵抗,一直跑到慶都附近的清平山,還是被飛鷹們追上了,大戰了幾個時辰後暗衛們死的也差不多的,只剩下吳雲嵐和另外兩個暗衛還在拼死掙扎。這個時候突然有人用一種小箭樣的暗器一瞬間就把七八個飛鷹殺死。救了他們三個暗衛。
他們當時過於震驚,也沒有問對方的來路。而那個女孩也沒有過問他們的事,收起屍體上的箭就走了。據他所寫,此女面貌姣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