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徐徹留下的紙條和協議書。:我去上班了,你醒了自己在房間裡待著,外賣電話在抽屜第二格,協議書我已經簽好字,你別忘了籤。
他拿起協議書,一眼都沒看,就簽上了自己的名字,然後把頭埋在棉被下大聲哭了起來。
其實他早就不是李拾歡了,只是迷藍的歡歌,一天是,一輩子都是。
作者有話要說: 文這麼爛,到底為什麼要更下去?也許是我臉皮比較厚吧。
☆、第 7 章
之後的幾個月,日子一天天的過,但是李拾歡幾乎再也看不到當初蒙著眼時感受到的左先生。那個溫柔體貼的左先生就像他的夢,眼前的徐徹是個徹底的工作狂,很少回家,偶爾應酬到很晚。每次滿身酒氣的話,進門就是把他壓在床上,喊著小川的名字,這樣的事情一次又一次的發生,李拾歡漸漸的沒了最初被包養時的欣喜。
徐徹並不禁止他的活動,但外出太久則需要說明一聲,因為他接受不了太久聯絡不到他。李拾歡明白,自己徹底成了羅錦川的替代品。這天,他忽然很想看看,違背徐徹會有什麼後果,是要解除包養合約,還是有其他的懲罰。
早上起來,他給昨天宿醉的徐徹做好早飯,送他出門以後,打掃完家裡,收拾好一切,給卷卷打了一個電話。
“我今天想出門一趟,如果徐先生找不到我,騷擾你,你也別理。”
“你怎麼了?平常不是超愛你的金主,什麼都聽他的,怎麼現在就忽然變成這樣?你要出門幹什麼,陪你去吧。”
“不用擔心,我沒事。這是我的私事,只能我一個人去處理。”李拾歡說著就掛掉了電話,把手機關機放在家裡的玄關,然後獨自出門去了。
徐徹上電梯的時候,發現同事們都看著他,覺得有點奇怪。到了辦公室,秘書看到他也很驚訝的樣子,他覺得不解,跑去洗手間一看,原來脖子上非常顯眼的位置被李拾歡種了一顆草莓。昨晚上他來狠了,李拾歡倒也殷勤,只不過這種位置,倒也是第一次。記得他合同裡說過,不許他在明顯的地方弄出痕跡的。不過算了,畢竟昨晚上自己也很過分,弄得李拾歡在床上哭著求饒。
說起來,他對李拾歡真不算好,基本上都當暖床工具,經常喝得醉熏熏,回到家裡沒事就拉著他來一發,也不管他狀態怎麼樣。其實他的酒量很好,只不過每次喝酒就會臉紅脖子紅,看起來嚇人,所以他一裝醉,幾乎人人都信。他每次壓著李拾歡的時候,都在喊小川,只因為他不願意面對羅錦川離開的現實。最重要的是,他不願意承認他喜歡每次回家,都看到李拾歡睡在沙發上等他的樣子;每次他發完酒瘋,在床上辦完事以後,李拾歡還要爬起來給他弄醒酒茶;再有幾次真的喝得狠了,李拾歡還要趁夜給他收拾嘔吐物,洗衣服等等。
徐徹不願意習慣這個人的存在,哪怕現在他接受得很自然,但也不願意心底住進來這麼一個人。何況李拾歡能為金錢出賣肉體,誰知道什麼時候又被誰買走。所以他不願意去付出什麼。
在遇到羅錦川以前,他完全是個不懂得付出的人,因為他自小就有個有錢的老爸,只會拼命給他錢,彌補他母親早逝缺失的愛。而那時候他幾乎相信錢可以買來一切,直到在羅錦川那裡踢到了鐵板。
非常俗套的故事,兩個死對頭,慢慢的走在一起,他直接就去和老爸說這件事了。沒想到老爸沒有反對,他說,只要他們能在一起三年不分,就同意他們的事。徐徹曾經以為,他們是可以走到天長地久的。他甚至能為羅錦川的一句話,自己成立公司,忙得昏天黑地,雖然不算白手起家,但也算頗有成果。每次取得成績,羅錦川都會特別的開心。那時候他看著他的笑容,本以為天下再也沒什麼能打動自己的東西。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從前遊戲花叢的他,和羅錦川歪膩久了,看到高冷的曲近成,著實只是想玩一把而已,卻成了他們愛情的致命傷。
他好不容易付出的感情,只為了成長中養成的玩心,徹底斷送。現在他已經不想付出,只是想要簡單的金錢交易。他出錢,李拾歡配合,玩膩了,或者到期,大家一拍兩散。
但是真的能一拍兩散嗎?他不願意去想這個答案。到午休的時候,秘書把他的外賣端進來,平時他都是和大家一起吃,但是今天,脖子上的痕跡實在不適合出現在大庭廣眾。
“林秘書,我脖子上的痕跡想必大家都看到了,辦公室閒話多,這一個上午的功夫,只怕已經傳得不成樣子。”
當年徐徹因為想挑戒指送給羅錦川,在開會的時候沒能關掉網頁,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