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留在那樣愚昧落後的家庭中,男孩倒也罷了,大不了日子清貧一點,可要是女孩,這輩子只怕是毀了。
其實沈豪是想把引娣和盼娣兩個外甥女,一塊帶回來的。
但楊家獅子大開口,一個要三千塊的贖身費。
自打沈寶蘭失蹤後,沈家的經濟捉襟見肘,家裡的收入來自於沈豪和沈大山父子倆做木工活。
既要給劉翠花買藥看病,又要供孫子沈文武唸書,以及全家人的衣食住行。
贖沈寶蘭的五千塊,都是找親戚湊的,實在拿不出六千塊贖兩個外甥女。
以及,田文芳堅決不同意讓他把兩個外甥女帶回來,否則就離婚。
沈寶蘭已經成了殘廢,肯定是沒能力養倆孩子的,到時責任還得落到她們頭上。
再一個,沈寶蘭被騙光錢又被拐賣這兩件事,已經讓村裡人看盡了笑話。
要是把兩娃領回家,往後閒言碎語只會更多,沒完沒了。
除非,等案子破了,把被高華良騙走的錢拿回來。
有了錢,一切都好說。
從一開始,田文芳就是打的這個主意,才會積極幫忙籌借沈寶蘭的贖身款。
得知沈寶蘭被解救,高華良和黃春玉也不再負隅頑抗,交待清楚了作案細節,包括他們透過境外金融機構,將五百萬換成了兩百萬的現金。
“據高華良交待,偷渡去泰國的路費花了五十萬,到了泰國後,買假身份花了十萬,剩下的錢用於這幾年的開銷和開店支出,我們查了高華良和黃春玉在泰國的帳戶,目前還剩下一百萬,不過是泰銖。”
田文芳忙問:“一百萬泰銖值多少錢吶?”
“以目前的匯率,大概二十萬出頭。”
聽到還剩下二十萬,一家人既鬱悶也高興。
跟五百萬相比,二十萬實在差太多了。
可好歹還留了二十萬,沒白折騰一場。
但錢也不是馬上就能拿到,得等案子審理結束,由對外聯絡辦的公安跟泰國那邊對接。
一套程式走下來,短則三五月,長則一年半載,這二十萬才能落到沈家人手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