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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也。滑稽劇者,則隨意所之,詩張為幻者也。兩者極不相同。若此劇情,自始至終,悉依據真正事蹟而演之,則吾外人及多數華人,極願坐觀其劇以至曲終,且願於落幕之際,鼓掌歡呼,並召袁氏至幕前,而向之叫好不置焉。但若離奇詭幻,一幕復一幕,層出不窮,則非觀劇者所能忍也!今連篇累牘之命令,與夫所謂公民團者,請願書者,果為真耶?果表示若何目標耶?果表示達此目標之一定步趨耶?抑吾人所注視者,不為他物,而為騙局,而為巧行佈置,以掩其支離情節,荒謬顛倒之劇本耶?中政府向以“不要緊”三字處置公事,今得無實行不要緊主義,既漠視其方法,復漠視其結果耶?果爾,則記者敢警告袁氏曰:爾之最後一幕,必為有間斷且有苦惱之一幕也。使帝制運動而為元首及武人攫取大權以快私慾之具也,則將來結果,必不利於當事者之個人,且害及全國,此為事勢所必至,無可倖免者也。本報北京訪函詳論各省輿情,謂反對帝制最力者,僅為湘、鄂、粵、桂四省,蓋多數國民,僅求政府之良善,而不斤斤於民主君主之間也。然必有良善之政府,則國民方可無言,若廢去民主制,而無真意以組織良善之政府,則帝制運動,將獲中國從未演過之最不幸的滑稽劇之報酬矣!

袁世凱為恢復帝制,挾洋自重,聘請美國學者古德諾為憲法顧問 自十月上旬,公佈《國民大會之組織法案》,以迄十二月上旬,國民代表大會之票數匯齊,全體主張君主,前後凡兩閱月。以如許重大之事件,意在徵求民意,而民間初無何等之感覺,其經過情形,召集手續,多不明瞭。迨各省獨立,北京政府拍發關於此項製造民意,指授秘術之密電暴露,國人始知其鬼蜮手段,奇秘驚人。蓋八月三十日,第一次關於改革政府之密電,已自北京拍出此為各參政對於各省軍民兩長解釋一切命令式之文電。,略雲:

現所提議之計劃,為各省分頭遣送請願代表、請願書稿,將於北京草成,而後於適要時,分電各省。……君等亦當與地方上贊成請願之紳商,一例列名請願。此種請願,即可於立法院召集之時一一向該院提出。總之,國體變更,當以民意為轉移。……

九月二十七日,帝制黨楊度、孫毓筠等乃領銜通電各將軍首長,令消滅省內各種“危險之真意”,弗使表示,電文中又有關於各省區之各種提議,末雲:

各縣代表,雖實際為軍民最高長官所委任,然欲使其手續之外表為合法,形式上當仍由各縣選出。故在各縣代表委定後,須立即以其名姓告知各縣知事,授意彼等,使備公文申詳上官,並集會正式選舉雲。如種公文,更須將日期提前云云。

廿九日,朱啟鈐代表參政院發電雲:“組織計劃,由參政院決定後,全恃選舉監督實行此舉之目的,故彼等當有管理選政及利用被選舉人之實力。至國民代表,無論何地,每縣須出一人;且須擇各省與政府機關有關係之人物,方能對於選舉真目的,不致有所誤會。”

十月十一日,國務研究會發電雲:“我國將來之和平及安全,全視政府機關與北京及各省交換之公文而定。若有一種公文,為大眾所注意,餘等當膺失察之罪。且關於國基之公文,若為眾所知,則我國政治歷史上,留一汙點。故我國之尊榮及聲望,惟此等之秘密是賴。餘等希望君等委任一親信屬員,可負保守秘密之責者。”

二十三日,帝制黨又密電指陳勸進之手續雲:“國體定奪後,勸進書中,當含下列文語:‘餘等國民代表,代表國民之真意,勸今大總統袁世凱,進位為帝,並授以國內至大至尊之君權,天許以此位,傳其子孫,以至萬世。’此五十字,無論如何,不可更改。又在國體定奪之前,各種請願書,必不公佈,惟當置覆。”

各事既如法炮製,帝制黨乃即從事於洗刷其竊國之痕跡,弗使“新朝歷史開篇,留一汙點”。其最後一電文雲:

各種公文,無論若何秘密,仍將流為一種永久的記錄。且一旦為外人所知,則我人不能逃嚴厲之評論,及劇烈之攻擊,而使新朝歷史開篇,留一汙點。中央政府,思維再四,決將各種公文,分別焚燬之;俾非必要之記錄,及種種缺憾,盡行掩滅。職是之故,務請君等檢出各種官私文電書札,無論接自北京或各省,除依例登入記錄者外,親臨監視而焚燬之。

此外電文甚多,此不過撮錄其要,讀者自可見一斑矣。

暨十二月十一日,代行立法院自稱國民代表大會總代表,上書勸進,袁不承認帝位,其諮文雲:“大總統為諮復事。準貴院諮開:本院前據國民請願改變國體,議定由國民代表大會,議具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