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起來,勒塞住了嘴,押上那輛車,從南邊繞路到了汴河,過橋到了東頭,將車丟在了那裡。
從頭到尾,都不知道那主使之人究竟是什麼人。不過盧饅頭回想當時情形,那人乘的那輛廂車應該是僱來的,顏色和式樣他還記得。車壁漆成硃紅色,車簷一圈掛著月牙紋的綠綢帶,後簾是水紋的藍綢,繡著一輪圓月、一枝桃花。他打算先從那輛車下手去查尋。但是全汴京城恐怕有幾百家車馬僱賃店,從哪裡查起?
他想:既然造了這罪孽,便說不得勞苦了。那就一家一家挨個去查。
馮賽趕到考城縣衙,找見了主簿,取出公文。那主簿看後,忙命手下一個文吏去查。那文吏進去半晌,抱著兩本簿錄出來道:“這一個月縣裡炭商交易仍照舊,還是炭行慣常那些買賣,炭量並沒有加多,也沒有叫譚力的炭商領契交稅。”
馮賽聽了一愣,隨即明白:譚力不交稅,應該不是逃稅,而是不願留下簿錄讓人知道。除了稅關避不過外,行商交稅,主要是為保個安全。過了稅的交易契書才是正契,一旦有紛爭,官府才會當作憑證。譚力財力雄厚,交易時錢貨當面兩清,那些炭商只要能拿到現錢,便已安全,反倒樂於逃稅。
他忙問道:“縣裡做炭交易的牙人有幾位?”
那個文吏翻出第二本簿錄,是牙人登記簿:“炭行只有兩個牙人,一個做官府和炭行的大交易,一個做散商交易。”
“那個散商牙人叫什麼?”
“龔三。”
馮賽想,譚力要做得隱秘,自然不會找那個官路牙人。散商牙人則好擺佈。於是他謝過主簿,離開縣衙,來到街上,走了不多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