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馬斯·考夫林位於K街那棟家宅後方有一小片空地,上頭種了菜。多年來他辛苦維持,碰到過各種程度的成功和失敗。愛倫過世的這兩年,他有的就是時間,於是菜園年年豐收。他把多餘的賣掉,還能賺點小錢。
多年前的七月初,喬五歲或六歲時,曾決定要幫父親收成。之前湯馬斯連值了兩輪班,下班後又跟老搭檔艾迪,麥肯納喝了幾杯酒,因此當時正在補眠。他醒來時,聽到兒子在後院講話。喬在那邊自問自答,或是跟想像的朋友在講話。總之,他一定是在跟某個人講話。湯馬斯現在承認,那是因為喬在家裡沒有什麼說話的物件。湯馬斯工作太忙,愛倫則是在喬出生前的一次流產後,就開始愛上了鴉片酊。當時愛倫還沒有成癮的問題,湯馬斯是這麼告訴自己的。但他心中一定有所猜疑,只是不願意承認,因為他沒問就知道,那天早上喬沒人照顧。他躺在床上,聽著麼子自言自語,而且腳步沉重地進出走廊,然後湯馬斯開始好奇他是從哪裡走來的。
他爬起來,穿上睡袍,趿了拖鞋。他走過廚房,愛倫在裡頭拿著一杯茶坐著,雙眼呆滯但露出微笑,然後湯馬斯推開後門。
他看到門廊時,第一個直覺是想大叫。名副其實。他想跪下來,朝天空憤怒狂吼。他的胡蘿蔔和歐洲防風和番茄——都還是綠的——躺在門廊上,頭髮般的根鬚攤在泥土和木板上。喬手裡拿著另一把收成的作物從菜園裡走上來——這回是甜菜。他整個人變成了一隻鼴鼠,面板和頭髮都黏著泥土。整張臉唯一白的部分就是眼白,還有微笑時露出的牙齒,他一看到湯馬斯就笑了。
「嗨,爹地。」
湯馬斯說不出話來。
「我在幫你,爹地。」喬把一顆甜菜放在湯馬斯腳邊,然後又回菜園要去拔。
湯馬斯一整年的辛勞都毀掉了,秋天的外快泡湯了,他看著兒子走到菜園繼續毀掉剩下的菜,忽然打從心底大笑起來,而最驚訝的莫過於他自己了。他笑得好大聲,連附近樹枝上的松鼠都趕緊飛奔逃走。他笑得好用力,可以感覺到門廊都在震動。
現在回想起來,他露出微笑。
最近他曾告訴這個兒子,說人生就是運氣。但他愈老就愈明白,人生同時也是回憶。點滴時刻的事後回憶,往往比發生的當時更珍貴。
出於習慣,他伸手去拿懷錶,這才想起已經不在他口袋裡了。他想念那個懷錶,即使那個懷錶的真相比傳說中更復雜一點。那是老巴瑞特·史丹佛送他的禮物,這點沒錯。而且毫無疑問,湯馬斯的確冒著生命危險,救了柯蒙廣場第一波士頓銀行的經理小巴瑞特·史丹佛一命。另外湯馬斯值勤時,用他的輪轉手槍開了一槍,射中了二十六歲的搶匪墨里斯·道布森,讓他當場斃命,這點也沒錯。
但是按下扳機前的那一瞬間,湯馬斯看到了其他人沒看到的:墨里斯·道布森的真正意圖。首先,他告訴被挾持的人質小巴瑞特·史丹佛說道布森企圖殺他,然後又告訴搭檔艾迪·麥肯納,接著是他的直屬上司,再來是波士頓警察局槍擊調查委員會的成員。經由他們允許後,他又把同一個故事告訴媒體和老巴瑞特·史丹佛,而老巴瑞特感激得要命,於是把當年在蘇黎世由百達翡麗老闆喬瑟夫·艾米爾·翡麗親手交給他的那個懷錶,送給了湯馬斯。這個禮物太貴重了,湯馬斯拒絕了三次,但老巴瑞特·史丹佛就是堅持要送。
所以他帶著那個懷錶,不是因為很多人以為的光榮,而是心懷一種嚴肅而私密的心情。在傳說中,墨里斯·道布森是企圖殺掉巴瑞特,史丹佛。既然當時他把槍口對著巴瑞特的喉嚨,誰會懷疑這個說法呢?
但最後那一瞬間,湯馬斯在墨里斯·道布森眼中看到的——的確就是那麼快,只有一瞬間——卻是投降。湯馬斯站在四尺外,值勤的輪轉手槍拔出來,穩穩地握在手上,手指放在扳機上,準備要按下了——非按下不可,不然當初幹麼拔槍呢?——卻看到墨里斯·道布森卵石灰的雙眼裡掠過一抹認命的表情,接受自己要去坐牢,接受這件事結束了,於是湯馬斯覺得自己很不公平地被否定了。至於否定什麼,一開始他也說不上來,一等他扣下扳機,他就懂了。
那顆子彈從墨里斯·道布森的左眼射入,他還沒倒地就死了。發燙的子彈把小巴瑞特·史丹佛太陽穴下方的面板燒出一道淺痕。當那顆子彈達到當初使用的目的,湯馬斯明白之前否定他的是什麼,而他又為什麼要採取這麼不可挽回的手段去修正那種否定。
當兩個人拔槍相對,就是在上帝面前訂下合約,唯一可以接受的結果,就是其中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