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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軍雖然是幫朝鮮打仗,但從糧食到軍餉,都是自給自足,而在這一點上,朝鮮人也體現出了充分的市場意識,非但不給軍費,連明軍在當地買軍糧都要收現款,拒收信用卡,賒賬免談。
李如松在朝鮮呆了半年,已經花掉了上百萬兩白銀,再這樣打個幾年,估計褲子都得當出去。
所以談判,是唯一的選擇。
【高檔次的忽悠】
第二次談判就此開始。
所謂談判,其實就是忽悠的升級版,雙方你來我往,吹吹牛吃吃飯,實在的東西實在不多。
客觀地講,明朝在談判上,一向都沒什麼誠意。相對而言,日本方面還是比較實誠的,他們曾滿懷期望的期盼著明朝的使者,等到的卻是火槍大炮。
說到底,這是個認識問題,因為當時的明朝,管日本叫倭國,管日本人叫倭奴,而且這並非有意歧視,事實上,以上稱呼是一路叫過來的,且從無愧疚、不當之類的情感。
一句話,打心眼裡,就從沒瞧得上日本人。
第一次談判,是因為準備不足,未能出兵,等到能夠出兵,自然就不談了。
現在,是第二次談判。而談判的最理想人選,是沈惟敬。
半年前,這位仁兄滿懷激情地來到李如松的大營,結果差點被砍了頭,關起來吃了半年的牢飯,到今天,終於又有他的用武之地了。
萬曆二十一年(1593)三月,沈惟敬前往日軍大營,開始了第二次談判,在那裡等待著他的,是他的老朋友小西行長。
雖然之前曾被無情地忽悠過一次,但畢竟出來搶一把不容易,死了這麼多人,弄不到點實在東西也沒法回去,日方決定繼續談判,平分朝鮮是不指望了,能撈多少是多少。
日軍的談判底線大抵如此,而在他們看來,事到如今,明軍多少也會讓一兩步。
會談進行得十分順利,雙方互致問候完畢,經過討價還價,達成了如下意見:
首先,明朝派遣使者,前往日本會見豐臣秀吉。其次,明軍撤出朝鮮,日軍撤出王京(當時尚未撤出)。最後,日本交還朝鮮被俘王子官員。
沈惟敬帶著談判意見回來了,出乎他意料的是,這一次,李如松和宋應昌都毫不猶豫地表示同意。
沈惟敬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喜悅,他認為,一切都將在自己安排下有條不紊地進行下去,建功立業的時候到了。
但他並不知道,所謂談判和執行,那完全是兩碼事。
在第一次談判時,明軍只是為了爭取時間,壓根兒不打算要真談判,而這一次……,似乎也沒這個打算。
因為在戰後,宋應昌曾在給皇帝的奏疏中寫過這樣一段話:
“夫倭酋前後雖有乞貢之稱,臣實假貢取事,原無真許之意。”
這句話的大概意思是,日本人是想談和的,但我是忽悠他們的,您別當真。
這就是說,明軍從上到下,是萬眾一心,排除萬難,要把忽悠進行到底了。
但協議畢竟還是簽了,簽了就得執行,而接下來,李如松用行動證明了這樣一點:他除了會打仗,搞政治也是把好手。
根據協議,明軍要撤出朝鮮,但李如松紋絲不動,反而燒掉了日軍的糧倉,端掉了對方的飯碗。
日軍是真沒辦法了,打不過又鬧不起,明知李如松是個不守信用的傢伙,偏偏還不敢得罪他,就當吃了個啞巴虧,硬著頭皮派出使者。那意思是,你不撤我認了,但互派使者的事,麻煩你還是給辦了吧。
在這一點上,李如松還是很夠意思的,他隨即派出謝用梓與徐一貫兩人,隨同沈惟敬一起,前往日軍大營。
小西行長十分高興,因為自從談判開始以來,他遇到的不是大混混(沈惟敬),就是大忽悠(李如松的使者),感情受到了嚴重的傷害,現在對方終於派出了正式的使者,實在是可喜可賀。
但他不知道的是,明朝派來的這兩位所謂使者,謝用梓是參將,徐一貫是遊擊,換句話說,這兩人都是武將,別說搞外交,識不識字那都是不一定的事。
之所以找這麼兩個丘八去談判,不是明朝沒人了,而是李如松根本就沒往上報。
這位仁兄接到日軍要求後,想也沒想,就在軍中隨意找了兩人,大筆一揮,你們倆就是使者了,去日本出差吧。
現在忽悠你們,那是不得已,老子手裡要是有兵,早就打過去了,還談什麼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