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後感到很high,估計藥力持續,27日見面後,丁啟泰把王嘉梅帶到石硤尾仁發大廈的住所發生X關係,起初兩人在床上戰鬥的十分激烈,後來被告丁啟泰估計玩的太high,竟然緊捏王嘉梅的頸部達1至2分鐘,然後感到迷迷糊糊,至他清醒後發現自己坐在飯桌旁,而王嘉梅則嘴角沾血躺在床上已經死亡。
丁啟泰發現王嘉梅死亡後,開始了長達8小時的分屍過程。先將王女的屍體放在洗手間的地上,復以菜刀割頸放血10至15分鐘,然後把她的頭部放在砧板上,用刀將整個頭顱砍下。接著,丁啟泰再把死者四肢逐一斬下,然後在身驅的中間落刀,把心、肺及腸等內臟扯出,後口供中指“分不清那個是心,哪個是肺”,然後切成小塊丟入馬桶沖走,歷時約半小時,整個過程沒有戴手套。然後,被告把死者身軀割開,口供稱“原本想過連皮切,但好難切”,於是開始剝皮,再把皮和肉放在砧板上切成細件,同樣經馬桶沖走。丁啟泰口供中描述拆骨的過程時,是以菜刀尖端把胸口的20條肋骨逐條拆出,但由於尾龍骨太硬,只能截成兩份。丁啟泰再把死者分拆出來的四肢剝皮和切肉,然後把手指和腳趾斬下,與皮肉分別衝進衛生間,但腳趾公卻與腳掌相連未能斬下,稱“想人地望落唔似人腳,儘量斬到似豬腳”,於是把腳趾頭切成類似豬腳的碎塊。
丁啟泰將屍體分割後,遂把頭顱用膠袋包裹並放在紙袋裡,攜帶紙袋由深水埗乘巴士到九龍城碼頭棄置落海,一路許多乘客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