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狠狂暴,偏向陽剛,而不是陰鬼這樣發陰風的。
基於這一點,我有了大膽的推論。對方不是劍仙,只是驅使著我們看不到的某些存在,來替他殺人。劍只是他的道具,換成狼牙棒也一樣。只不過劍仙比較帥,狼牙棒仙就磕磣了點。
我就賭這一把,挑走飛劍後朝我感覺裡的使劍者刺去,果然一舉成功。
“我是劍奴……當初死於這把劍下,魂魄就一直附在這柄劍上不散……後來主人得到了這柄劍,就把我煉化成奴僕。”那光頭長辮子的鬼說了幾句遺言就消失了。
劍奴?對這個詞我比較陌生,也不懂為什麼連身為陰神的我也看不到他們,這個只有找到那厲鬼曼兒的所謂乾爹才能知道了。
知道對方不是陸地劍仙后,我心裡忽然升起一陣希望。對方真是劍仙的話,我們一點勝算也沒有。如果不是的話,倒是可以拼手搏一下。
“喂?你們幾個,剛才是你們幾個報警的嗎?”
這時,一輛警車停在我們面前,從車上下來個警察,下來後就東張西望。“我已經到達現場,沒見群眾反映的拿鋼管砸人的精神病男子。”
此時我已經魂魄歸位,肉身回覆正常,江超把我攙扶起來就要走。
那警察打量了我兩眼,忽然像是見到了鬼,臉色煞白。“揚天?”
☆、第四十三章 前往雲南 第二卷結束,第三卷今晚8點
我打眼一瞧,倒是巧了。這警察是前幾天晚上敲開我家門,把我帶走的那四五個警察其中之一,在派出所審訊我的時候,我跟他聊的也比較多,加上這警察名字比較有特點,我比較有印象。他叫李道,很怪的名字。年紀倒是不大,20出頭,不過他十五六歲的時候就當兵了,退役後託關係當了我們這的片兒警。
“你不是死了嗎?”他一副大白天見鬼的表情。當時他是親手把我假死的屍體送到醫院停屍房的,現在陡然在大街上看到我,要不是當過兵和警察,估計早炸毛了。
我的大腦急速閃過各種想法。最能自圓其說的就是告訴他我其實當時是假死,後來又活過來,就從醫院離開了。但我馬上否決了這個方案。我身上還揹負著殺害陳捷和馬建國的嫌疑呢,如果這麼說,估計他還要把我帶回去繼續接受審訊,而我急著救毛子,萬萬耽誤不起。
最後我決定,裝成不認識他,故作鎮定的走開。
“這位警官,你說什麼?揚天是誰?”我扭頭問問江超和簡樊,“你們認識嗎?”
“揚天是哪個王八蛋?這麼挫的名字。”二狗笑嘻嘻的,朝江超擠眉弄眼。江超語塞,只是搖了搖頭,“不認識”。
“哥們兒,你認錯人了。”二狗上前要拍這小警察的肩膀,小警察閃開,一臉警惕的望著他。二狗悻悻的聳聳肩,扶起我就走。“拜拜警官。”
“站住!”我們沒走出幾步,李道大喝道。他小跑幾步快速走到我面前,伸出雙臂攔住了我。
“我最擅長記人了,沒可能弄錯的。”他炯炯有神的雙眼死死盯著我,“這髮型,這神情……”他伸手指了指我的鼻子,“這鷹鉤鼻。世上哪有兩個人完全一樣的,就算雙胞胎也會有細微的差別!你瞞不過我。”
該死的,這警察倒是對自己十分有自信。
“不好意思,你涉嫌殺人,我雖然不知道你為什麼又活了,但既然你沒死,那就跟我回去接受調查。”他的表情十分雀躍,我倒是能理解。成功破獲一起連環殺人案,對他這種剛入職沒多久的新人警察很有好處,而且是在街上親手擒獲了潛逃的嫌犯,更是大功一件。
“對不起,你真的是認錯人了。”我已經很不耐煩。看到他上前,我語氣轉冷,同時狠狠的瞪著他。
之前說了,眼睛是人身上神魂最凝聚的地方,也是魂兒唯一能突破肉身屏障,直接施法的視窗。
武學中有種功法叫“目擊”,指的是厲害的高手,不出手,單單憑藉目光,就能把對手嚇得肝膽俱裂,跪地求饒。這倒是暗合了孫子兵法裡面“不戰而屈人之兵”的最高境界。
說起來很玄乎,其實也不難理解,就是用強大的氣勢擊潰對方的心靈防線。小日本的武士道就最講究精神氣勢,過招前要不斷的試探、挑釁對方,用氣勢壓制別人,真正交手也就幾招的事兒。
我的目光狠狠刺入這小警察的雙眼中,他上前抓我的動作遲緩了下來,像是電影慢放似的。
“你認錯人了。回去吧。回去好好睡幾天。”我柔聲說道。擊潰對方心靈後,對方就任由你擺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