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已經被人殺死了。
憑什麼以死人為標準來作判斷?
不管亞佐美是活了還是死了,我都是筱宮佳織,以前是,以後也是。
不是什麼所謂的鄰居。
血氣往我的太陽穴上衝。
這時,我聽到了一聲“抱歉”。
渡來縮了縮脖子,“我這個人講話也不會看場合,說錯話了吧,看你好像很生氣,我還是回去好了。”
他的視線飄移不定。
不,不是飄移不定,而是在躲著我的目光。
和人說話的時候要看對方的眼睛!
很早前,我剛進一家新公司的時候,培訓講師曾這麼說過。當時就覺得簡直無聊至極,沒有什麼比正對面地被人盯著眼睛看更讓人不爽了。那種盯著別人眼睛說話的人絕對不值得相信,因為這樣做的人肯定是蠢驢。
看上去愚蠢得要命。
就像狂熱的宗教分子一樣。
如果要一邊觀察對方的反應一邊說話,只顧著看眼睛是沒用的,有什麼反應也是透過整個身體表現出來的。
表情,動作,呼吸,一舉手一投足,人的感情是透過各種方式體現出來的。
所以,如果不努力讓你的目光深入到細節,是無法推斷出對方的狀態的。
只會按教科書說的享受某件事,只會按教科書說的處理某件事的傻子,大多在與人說話的時候都只會死盯著對方的眼睛。
被人死盯著眼睛看,自己就像這傻子一樣,心情只會越來越糟糕。
說起來,真的盯著別人眼睛看的人,他的視線並不會讓人感覺是在看著別人的眼睛。人有兩隻眼睛,人的視覺一次捕捉到的範圍是非常窄的。如果比作相機的話,人眼能對準焦距的範圍也只有大拇指指頭大小,把這些範圍連續起來才構成了視覺影像。看著別人的眼睛,就是不斷互動地看著左眼與右眼。
和個傻子一樣。
對於被看的一方而言,對方看上去就只是個朝著別人不斷細微地收縮、放大瞳孔的傻子一樣,不想被這麼認為的話就不要盯著別人的眼珠子。要想真正要看上去像是在看人的雙眼,應該把視線投向對方的眉心到鼻頭之間。實際上我也是被這麼教的,這樣一來就像是看著人的雙眼一樣——總之看上去像那麼回事,所以不少人都這麼做吧。
但是就算這麼做又能怎麼樣?
到底為什麼非得這麼做不可?
盯著別人的鼻尖看到底有什麼意義?
與這種人面對面,總覺得和麵對那種目光找不著焦點,不知道看哪裡的蠢驢沒什麼兩樣。
與變態跟蹤犯的視線非常像,讓人厭惡透頂!一動不動地盯著喜歡的異性瞧的那種趕不走的蒼蠅似的熱切目光也是一樣的性質,不然就是新興宗教的傳教士的眼神。越是被那麼認真地看,那種感覺就越發強烈。
看上去就是那麼回事。
總之,總以為自己是正確的,或者連到底對不對的判斷都已經放棄的傢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