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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部分

,天經地義,能叫訛?還有,我答應幫你討回來五十貫,話說得有些滿了。這樣,我保管拿十貫回來給你,你瞧如何?”

“才十貫?”

“我表哥每月才賠你一百七十文,一年兩貫零四十文。眼下這事已經快兩年了,頭年嫩雞二年老,三年掉毛肉難咬。以我表哥那扭筋抹油的脾性,過了三年,他還能老老實實給您錢?我猜頭一年還成,從去年開始,你那錢就已經難討難要了吧。”

“嗯……”

“這不就對了?”

“能不能再多些?”

“您看您,逮住腳丫就摸腿,十貫錢,我都是咬碎了牙才敢說出口的。你忘了我表哥是啥人了?您若不甘心,那這事咱們就撂下,您繼續每個月討您的一百七十文,我繼續穿著這雙舊鞋子踩土踏灰。蝌蚪水裡遊,蛤蟆岸上走,咱們水往東,船往西,各行各路。”

“才開了頭,哪能就這麼撂下?那就十貫錢。”

“十貫我討不來。”

“你剛剛不是說十貫?”

“你瞧瞧我這腮幫子,剛才為了勸您,才說十貫錢,咬牙咬得腮幫子至今還痠痛呢。”

“那你說能討來多少?”

“我不敢說。”

“那至少八貫?”

“八貫?八貫錢得有三十多斤重。您滿京城打問打問去,誰能從我表哥袋裡掏出三十多斤銅錢來?”

“八貫也不成了?那七貫?”

“我仍不敢擔這個保。”

“六貫?”

“不敢。”

“那好!五貫!只要你能幫我討回五貫錢,我就把這字據給你。”

“五貫錢能買你八百多個大包子,你一籠包子才十二個,得壘七十屜,都快比那十千腳店的樓還高了。”

“那你說個實數。”

“三貫。”

“三貫?!”

“我只敢說這麼多。我那表哥您又不是不知道,哪怕一文錢,在他眼裡都比鍋蓋還大。三千個鍋蓋都能把這汴河蓋滿了。”

“這……那成,就說定三貫,不管比鍋蓋大,還是比門板大,一文都不能少。”

“我曾小羊說話從來都是棺材蓋上說死話,一個字,一顆釘。木頭能朽,話不朽。”

第十二章 結義、知無

不明敵人之情者,不誓約。

——《武經總要》

遊大奇摸了摸腰間,還好,錢袋子還在。

自從入了“安樂窩”,他和翟秀兒每天在虹橋一帶“點燈盞”,回去一個人能分到一成。幸而他始終覺著這不是長久安身之計,因此一直偷偷在攢錢。除去吃飯雜買,只要湊夠兩貫,他就去換成碎銀子,貼身藏著。再加上團頭不時會賞他一些,三個多月,也攢了有十二三兩。他吃力坐起身,臉上傷處被牽動,疼得他不由得一咧嘴,嘴皮上那道斜割的刀傷又被扯痛,幾乎痛出淚來。

“你起來做什麼?當心掙破了傷口。”桑五娘忙伸手要扶。

“不妨事。桑大姐,我有件事求你。”

“啥事?你說,只要我辦得到。”

“從小到大,除了爹孃,從沒人像你這麼善待過我。若你不嫌棄我這副殘醜樣兒,我想認你做姐姐。”

“巧了,我也正有這念頭呢。自從跟著丈夫到了這京城,落得孤零零的,身邊一個兄弟姐妹都沒了。逢到年節,連個走動的去處都沒有。到如今,更是個孤鬼了。剛巧你也是一個人在京城,臉又傷成這樣,若沒個依傍,這往後的營生必定艱難。我們兩個又都是上了奈何橋又轉頭回來的人,真正是一對苦命姐弟。”

“那從今天起,我就叫你姐姐了。”遊大奇一說話,嘴上的傷就被扯痛,但他心頭暖湧,從沒這麼想說話過。

“哎,哪能想到,竟從河裡撈起個弟弟來?”桑五娘笑起來,眼裡卻閃出淚花。

“姐姐,我這裡有些銀子,你收著。這一向你尋兒子,生計自然撂下了。這些錢,咱們姐弟先拿來過活。”遊大奇從袋裡抓出那些碎銀,自己只留了二兩多零頭。

“這哪成?你趕緊收起來。才認了我這個姐姐,沒啥給弟弟的,反倒要弟弟的錢?”

“你若不收,就沒把我當成弟弟。”

“我自然是從心底裡把你當弟弟。但這錢,我不能收。”

“咱們既然是姐弟了,就不該分彼此。這些銀子我帶在身上不穩便。”

“那成,我幫你保管著。你要用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