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那銳利的眼神,李秉心中一陣無奈——如果是在其他城市,李秉還能讓徐默帶人來救他;可現在是在王城城外,徐默等人根本就來不了這兒。
“殺人機巴!”喜歡吃小布丁的眼神裡,滿是憤怒,好像李秉對她做了多少無恥之事似的,“你一定沒想到吧,你也有今天!”
“額……”李秉無語得很,“大姐啊,有必要嗎!有必要嗎?就那麼點小事罷了,這麼長時間過去了,你竟還念念不忘啊!”說實話,如果不是今天碰上,李秉腦子裡甚至都不會出現“喜歡吃小布丁”這個名字;現在李秉雖然見到她了,對她也很是陌生,就跟從未見過似的——如果不是事先知道她就是喜歡吃小布丁,李秉還真不會記得,自己見過這麼一個人;哪怕是個美女。
只是,李秉又哪裡知道,喜歡吃小布丁自打進遊戲以來,就一直都是一群人環繞保護著她;嬌生慣養的她,只有她欺負別人的份,又何曾受過別人的欺負?那次被欺負了不說,連帶著她哥——“夏”。也被李秉和虎嘯山莊給欺負了;這樣的“深仇大恨”,你說,喜歡吃小布丁這樣一個“小雞肚腸”的美女,怎麼放得下?
“什麼!?你叫我什麼!?——大姐!!!?”喜歡吃小布丁尖銳的叫聲響起,“老孃這麼年輕的一個青春美少女,你居然叫我大姐!?你竟然叫我大姐!!??你瞎了你的24K鈦合金狗眼$%@&#*#*&¥#%……”喜歡吃小布丁此時的神經已經有些混亂了,又是“老孃”又是“大姐”的;不過李秉還是努力聽懂了她想要表達一個什麼意思——不管是哪個女人。都不自己被“叫大”。
“好男不跟女鬥!”李秉非常“阿Q精神”地把眼睛一閉,不想去理會喜歡吃小布丁的狂轟濫炸。
但是,樹欲靜而風不止。李秉雖然把眼睛一閉認輸了,但喜歡吃小布丁卻仍不肯罷休,繼續唧唧喳喳地嚷個不停。
“老婆大人,老婆大人!”血劍上前勸起來。“你罵他也無濟於事,我們還是直入主題吧!”原先冷酷無比的血劍,在喜歡吃小布丁出現之後,氣質瞬間從“梟雄”變成了“奴僕”。
“哼!”喜歡吃小布丁哼道,“看在我老公為你求情的份上,今天就放你一馬!”喜歡吃小布丁的言下之意是,如果不是血劍。她還要繼續狂罵李秉。
“唯女子與小人難養也,古人誠不欺我啊!”見識到喜歡吃小布丁的“晴雨無常”,李秉暗暗感嘆。當然,這些話李秉也就在心裡想想罷了,可不敢說出來,否則指不定被罵成什麼樣呢!
李秉雖然也“賤”,但行事向來奉行一個原則,那就是——不與女人鬥嘴。畢竟。一個男人,要是和女人鬥嘴的話,有損形象也就罷了,問題是,鬥不過啊!
男女鬥嘴,女人的勝率顯然高得多。既然勝率不高,李秉當然果斷地選擇慫掉了。
“老公。你說我們怎麼處理他才好?”喜歡吃小布丁問道,“好不容易才抓到的,可不能便宜了他!”
“一切聽老婆的,想怎麼樣就怎麼樣。只要老婆你高興就行!”血劍獻媚道,“不過動作一定要快,一會捆仙繩的作用時間過去了,這小子可就要跑了!”
喜歡吃小布丁這才發現,去拿摩絲正在那裡苦苦地操控著捆仙繩。
“怎麼處理好呢……”喜歡吃小布丁犯愁了。
記者,就是一個打不死的“鐵疙瘩”;在場的九人,沒有一個是超過43級的,自然沒法殺死李秉。況且,他們籌劃了好久,好不容易才找到機會把李秉抓住的;如果只是這樣隨隨便便殺一次,未免也太便宜李秉了。
“老酒,要不,你把他關你的酒葫蘆裡去?”喜歡吃小布丁忽然提議道。
我靠,最毒婦人心啊!——李秉一聽這話,頓時就瞪大了眼睛;關酒葫蘆裡去?這怎麼可以!酒葫蘆的臭味,李秉可是見識過的;只是分身進去,李秉就被燻個半死了,要是本體被吸進去了,還不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布丁,我的酒葫蘆剛剛用過一次了,冷卻時間還長著呢……”嗜酒成性的這句話,讓李秉懸著的心頓時放下來不少。
“要不,偷他幾次?”喜歡吃小布丁暗想道。隨即,這個想法就被她否決掉了;她可不敢再亂偷李秉身上的東西了,不然,李秉再給她來一下“身敗名裂”,那可就慘了。
“額,這也不行,那也不行,到底怎麼辦呢?”喜歡吃小布丁鬱悶得很——“仇人”就在眼前,喜歡吃小布丁卻想不到報仇的辦法,這讓她如何不鬱悶?
這一刻,喜歡吃小布丁感覺,高等級的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