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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7部分

過去,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說不定守衛看到李秉二人這麼高調,就把他們秒掉了呢?李秉本來是打算到了門旁邊再使用熱氣球的,不過想了想,反正守衛想秒你,你到哪裡使用熱氣球都一樣;倒不如干脆點,直接大老遠就使用掉好了。

一路膽戰心驚地飄了幾十公里,賣火柴總算是操控著熱氣球,小心翼翼地飄到了巨大的鑰匙孔前。

“收!”跳入鑰匙孔內,賣火柴迅速收起了熱氣球,同李秉一起朝著鑰匙孔的深入迅速鑽去。

李秉、賣火柴走後,門口這兩隻巨大的守衛相視一眼,眼神中都有著不解:“這兩個玩家好奇怪啊,大老遠跑到我們這兒來做任務,先是東躲西藏跟做賊似的,現在又不走大門從鑰匙孔裡鑽——要進去就跟我們直說好了啊,我們幫他們把門開啟,不就完事了……”說著,其中一名守衛還拍了拍腰上的那把鑰匙。

第三百一十四章、天涯路(第五篇完)

鑰匙孔裡的路非常地好走。

百米長,幾十米寬的鑰匙孔,光是中間的這條通道,對李秉、賣火柴來說就寬敞得很了;徑直走上一兩公里路,也就走到鑰匙孔的盡頭了。

只不過,隨著這一路越走越黑,李秉和賣火柴越來越覺得不對勁。

“殺人……”賣火柴有些無語地看著李秉,道,“你家的鑰匙孔,難道是直接從門外一直通到門裡邊的?”

“額……”在鑰匙孔裡走了數百米,李秉才忽然想起——我擦,不對勁啊!鑰匙孔怎麼可能貫穿整扇門呢?通常來說,鑰匙孔頂多也就貫穿個半扇門。

“再走走……再走走……”李秉汗顏道,“說不定這個鑰匙孔特殊點呢!”

隨著一路越走越黑,李秉不得不拿出來照相機,利用照相機上的閃光燈來照明——就像現在手機上隨便安一個軟體,就可以把手機便成手電筒;《拔刀》裡的照相機,也同樣有著手電筒的功能。

一兩公里的路,說長不長說短不短;對李秉、賣火柴這兩個超高移動速度的玩家來說,掠過一兩公里,也就分分鐘的事情。

“到盡頭了!”

李秉悲催地發現,前面已經沒路了,顯然自己已經走到了鑰匙孔的盡頭。

“殺人……”賣火柴面色微微不善起來。不走尋常路沒關係,但至少也走得靠譜點啊!就比如有的同學高中時候翻牆出學校好了,你從圍牆翻出去,那是沒問題的,翻牆過程中失誤了,頂多也就摔上一跤;可你從廁所翻出去,那就會出問題了,要是不小心摔上一跤……

“失誤,純屬失誤!”李秉連連賠笑道。

“哼!”賣火柴輕哼了一聲。當然,這輕輕一哼,無非是朋友間的玩笑。

“咦!”正在尷尬的李秉,忽然發現前方的牆壁上貌似有字。因為鑰匙孔裡邊比較大,而照相機充當手電筒的效果又不是很好,所以李秉一開始只當前面是堵牆,也是無意間瞥過,才察覺有字。

“有字?”賣火柴也一驚。按理說,鑰匙孔裡無疑是一處絕路,而絕路里出現字,說明了什麼?

哪怕是再愚笨的玩家,也知道這裡有戲!

“難道要觸發隱藏任務了?”李秉和賣火柴心裡都是這樣的想法。

要知道,從外面礦洞走到這片空曠空間,已經是極其不容易了;而進到這片空曠空間後,又有幾個腦殘兒會想著從鑰匙孔裡鑽?——哪怕他們不知道守衛會幫他們開門,也極少會有人腦殘到走鑰匙孔啊!

所以,在這樣隱蔽的絕地,牆壁上出現字跡,又豈會沒有什麼好東西?

李秉和賣火柴相視一眼,連朝著牆壁跑去。

牆壁上的字其實還是寫得很大的,要不然,李秉也不會很遠的地方就察覺到有字跡。

“從那邊開始看!”因為字實在有點大,而且還只有一行,所以李秉不得不從詞語上的邏輯,判斷了一下字的源頭所在,然後跑到源頭出開始讀。

“哈哈哈哈!”這一大行字的源頭處,赫然是四個霸氣的“哈”字。

“霸氣!”李秉倒吸了一口冷氣。根據李秉多年讀網路小說的經驗,通常那些牛X的大佬們留字,要麼會老氣橫秋地開頭說“小友,我等你很久了……”,要麼會故作神秘說“你也來了啊!”,要麼就是和現在一樣,張狂霸氣地大笑。

李秉和賣火柴不由相視一眼——有戲!

李秉發現,這段時間下來,他和賣火柴之間確實越來越默契了。像有的時候,兩人腦海裡閃過相似的念頭想和對方討論的時候,都會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