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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OSS方面的事情。因而一進論壇,李秉並沒有火急火燎地去關注那些個關於怎麼打超級BOSS的安排,反而自顧自地在論壇裡閒逛了起來。

論壇裡一如十幾天前那般吵雜,只不過比起十幾天前來,論壇裡的帖子更多更雜了。而國人的素質,也註定了論壇不但是一個吵雜的市井,而且還是一個髒話橫飛的市井。

當然,事實上,當髒話橫行慣了,像“曹妮妹”、“甘妮娘”什麼的,放在今時今日的華夏,充其量也就和“你好”一樣,是個語氣較為強烈的問候詞罷了。

很快,李秉找到了一個自己感興趣的帖子點了進去。

“終於發現野豬王的蹤跡了,大家快來圍觀啊!”斗大的標題橫掛在論壇的天空中。

李秉點進去一看,原來講的是野豬王位置所在的事情:“野豬王到底在什麼地方,這在新手村一直是個謎。大部分的玩家都見過金雀王、野狼王之類的低階BOSS,也見過青蛇王、黑熊王這些7級以上的高階BOSS,但唯獨沒有找到野豬王身在何處。筆者認為,野豬王一定和其他BOSS一樣,在自己的地盤——也就是野豬林裡。抱著這個想法,筆者深入野豬林,冒著生命危險一路向內;功夫不負有心人,在經過一個多小時的小心探尋後,筆者終於抵達了野豬王的所在地!並且驚奇地發現,野豬王竟然有兩隻……”

發這篇帖子的顯然是一名五級以上的記者,假如換成其他職業的玩家,恐怕就是10級以上的玩家來了,也很難走到野豬湖畔去,至少一個多小時是絕沒可能走到那裡的。

更關鍵的是,這個帖子後面附了不少的照片。

要知道,在《拔刀》的論壇裡發照片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為防止作假圖片橫行,電腦上的圖片是沒有辦法拷到論壇裡來的;論壇中的附圖,只能是遊戲裡拍攝到的照片。

在現如今這個“新手村時代”,也唯有記者,才擁有拍照的權利,才能夠才帖子裡附圖片。

李秉看到,照片裡的景象和自己見過的野豬湖畔極為相似。說極為相似,是因為各個新手村以及周邊的環境雖然大致都相同,但仍然是有小的區別的。

就像李秉以前野狼谷的卡怪點;野狼谷在每個新手村都有,但卻不一定每個新手村的野狼谷都能找到一個卡怪點。或者就算找到卡怪點了,那卡怪點也是和李秉當時卡怪的地方是有不同之處的。

而且這名記者的照片裡,也的確拍到了兩隻碩大如象的野豬王,以及不少的精英野豬。

玩家們對沒見過的東西總是感到新奇的,因而這個帖子一經發出,沒過多久就被湊熱鬧的玩家們給頂到了天空的上面去。

“前排廣告位招租,順便出售瓜子花生礦泉水……”

“毫無PS痕跡,鑑定完畢!”

“辦證13888888888……”

“發圖不發種,菊花萬人捅……”

“真心尋求基友一枚,要求,淨身高170(不含)以上,體重……”

“元芳,你怎麼看?”

“大人,其中必有蹊蹺啊!”

不過很快就有玩家跳出來質疑這個帖子的真實性。質疑的這個玩家也是一名高等級的記者,他表示自己曾經也深入過野豬林,卻沒有見到過照片裡的這個小湖。而且,這名記者認為,野豬王不可能長到大象那麼大,這不符合自然規律,是唯心主義的錯誤思想。最後這名記者指出,樓主的照片應該是採用了錯位拍攝的手法。

這名記者分析道:“樓主先是在野豬林裡找了個小水坑,然後憑藉記者‘同等級不捱打’這一先天優勢,好好地找準角度朝著一隻普通的小野豬拍了照片。為了讓圍觀群眾錯誤地覺得這個小水坑是個小湖,無恥的樓主還特地強調,這野豬王有大象一樣大;而且還強調,野豬王是兩隻5級BOSS。各位,一山不容二虎,你們見過兩隻BOSS和平共處的場景嗎?哈哈,可笑,哪裡有兩隻BOSS了,說白了就是樓主拍攝技術不佳,一不小心讓另外一隻小野豬入鏡了,才找出這麼個撇腳的理由來!樓主自以為編造得天衣無縫,殊不知,他的這些照片在我這麼一個專業人士眼裡卻是漏洞百出……”

而這名記者的“專業”說法,也博得了廣大愚蠢人類的支援,甚至不少圍觀群眾還進一步深入挖掘起來:“數百母驢為何夜班慘叫?小賣部安全套為何屢遭黑手?女生宿舍內褲為何頻頻失竊?連環強姦母豬案,究竟是何人所為?數百隻小母狗意外身亡的背後,又隱藏著什麼?這一切的背後,是人性的扭曲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