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打來的獵物剝皮破腹,把內臟挖出來,他們急著趕路,內臟這些東西也不易儲存,因此林榮倒是毫不可惜的扔掉了。
好在原始人們從不吃內臟,因此也不覺得林榮浪費。
林榮聽他們爭論,覺得很搞笑,同時也很輕鬆。畢竟受歡迎可比被人嫌棄要好的多。不過他確實不考慮和科滿一起住,如果沒有勇女的話,他是一定會和科滿一起的,可是勇女……他的眼睛已經快被那胸前的兩坨閃瞎了,再常見面就要真瞎了。他可是天朝三好男人。
不抽菸不喝酒不玩弄女人。
就算有那麼一點小小的猥瑣心理,本質上還是十分純良的。他家祖上三代都是農民,活的老實,因此林榮本身也是一個老實憨厚的人。每天想的最多的就是怎麼養活自己一家老小。因此活的並不輕鬆。
林榮把鹽巴抹在切好的肉塊上,再摸那一丁點的帶來的辣椒麵,沒有別的調味品,只有這麼先將就了,他做好了才說:“那我和狹剌一起住吧,就我們兩,做啥都方便些。”
他卻不知道,在這個時期,反而是男女關係最混亂的時期,女人少,男人多。於是就有許多男人兩個一起的解決生理需求。他這句話一說出來,就連科滿都睜大了眼睛看過來,狹剌尤其吃驚,嘴都合不上了。
林榮本來沒注意的,但感覺到自己說完話之後沒有人再發出聲音,於是抬頭一看,也被這些人嚇住了,他才突然反應過來,一拍腦門:“想什麼呢!我說的是打獵做飯!”
不怪林榮敏感,如今搞基的越來越多,他有時候上街,都要被狗男男們閃瞎雙眼了。
雖然身邊都是直男,但有時候也會拿這個開玩笑,於是林榮倒也算是在這個方面十分超前。
於是想歪的原始大漢們統統把頭轉過去,裝作自己完全沒有想歪過。林榮哭笑不得,這到底該說原始人直來直往,還是說他們猥瑣的純天然?
勇女一路話少,因此就自己自覺的給林榮打下手,她把林榮醃製好的肉給串到竹籤上,說是醃製,加的調料實際上少的可憐,勇女十分好學,只要林榮要做菜了。她必定伸長了脖子等著看著,就怕錯過了,或者看恍了神,她現在倒是有了目標——能做出好吃的食物,學會烹飪野草。這樣女人和孩子老人們也都能吃飽了。
男人畢竟身強力壯,和女人不同,他們打完獵就能吃,如果不是族長限制著,必須要分給女人和孩子。那麼大多數的男人,一般都會自己打完獵就直接就地解決。勇女超前的覺得要靠自己才能有未來。
他們把肉串架在火堆上烤,幾個人說說笑笑,自然捲很喜歡和林榮搭話:“你在流浪的時候,有沒有遇見什麼好玩的事兒?有看見過塔塔獸嗎?”
林榮好奇道:“塔塔獸是什麼?”
幾個原始人就相繼大笑起來:“你連塔塔獸都不知道啊,塔塔獸的皮毛最能禦寒,而且它的眼睛可能當火把用,夜裡會發光。而且傳說,見到塔塔獸的人,都是數一數二的勇士。”
“我可一直都覺得我是最勇猛的勇士!”自然捲十分驕傲的仰起頭。
科滿哼了一聲,不說話。
這個時候的人已經慢慢的開始習慣了森嚴的等級制度,因為苦無是扎爾的妻弟,於是他的地位也與科滿他們完全不同了。而且扎爾不是領導這塊料,實際上許多主意都是苦無想的。
如果是在封建社會,估計苦無就會想盡辦法取扎爾而代之了,對扎爾來說,在原始時期做一位領導人,比在其它時期好的多。
林榮倒是笑著說:“像我這樣的,去了你們部落估計也算不上勇士。”
那自然捲搶著說:“哪會,你也很了不起啊,打獵的時候下手也很穩當。你昨天還一個人獵了一頭肥肥獸,在部落的時候,一頭肥肥獸最少也要兩個勇士一起才行。”
肥肥獸類似與野豬,不過沒長角,比家豬健碩。而且毛皮是黑色的。林榮手裡一把鋒利的砍刀就能結果它的生命,於是林若昨天把這頭長相奇特的野豬拖回來的時候,幾乎所有人的嘴巴都沒能合上。
作者有話要說: 林榮是個好騷年!
☆、部落裡外
到達紅虎部落的時候,林榮覺得自己都要變成一個野人了。他一開始還想著要刮鬍子,為了用刮鬍刀還要避開‘原始人’們的視線,後來慢慢的,因為怕麻煩,林榮最後那幾天就沒刮過了。最大的問題還是在於這些原始人對他的內褲十分感興趣。
雖然原始人不愛洗澡,但他們只要看到湖泊池塘,就會一甩小皮裙直接跳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