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紙上,和信封同樣的字跡如下寫道:
“長期向您借用的東西,我現在還給您。這可以稱得上是您外孫的遺物,所以想必您一定會很傷心,但這是我們工作的職責,還懇請您原諒。
就在昨天,我們署裡得出了最終報告。先把結論向您彙報一下,這次的火災經認定,似乎是一起由於用火不當而造成的事故,起火的源頭是位於一樓中間的雅和的書房。這些天空氣過於乾燥,因此而引發的火災頻頻發生,相信夫人您也知曉一二吧。
但請恕我直言,就個人的觀點來看,我卻不能認同這個結論。幾個疑問在我心頭久久不能散去,其中一點是,在那個起火的房間發現了一個一斗的燈油罐火燒後留下的殘骸。
關於這一點,我就這麼向夫人您闡述吧。
據說,雅和嫌特地到地下室取燈油灌入暖爐麻煩,所以經常在房間裡備有一個燈油罐。
我們從您的原家庭保姆那裡也得到了同樣的證詞。
然而對於這點,我卻怎麼也弄不明白。從火燒後的遺蹟來判斷,雅和的書房應該放著很多笨重又漂亮的傢俱和電器,而在如此富麗堂皇的房間裡,放上一個像燈油罐如此煞風景的東西,就算在一個不起眼的角落,都是很難想象的一件事情。
說實話,事到如今我依然抱著我最初的觀點,或許夫人您聽到這個不吉利的想象會勃然大怒,沒錯,那就是,這場火災會不會是一場策劃好的父子倆同歸於盡。
在現場找到的那雙佑介的手套,也印證著我的這個推理。這雙我替您代為保管的手套上,手指的第一第二關節的中間,清晰地留下了茶色的細長型條紋,我們查明瞭那是鐵鏽一類的物質。為什麼鐵鏽條紋會沾在那個地方呢?我們探討了所有的可能性,其中最有說服力的,就是這是在提燈油罐的時候留下的。因為在燈油罐上有一個金屬的把手,一旦上面生鏽了之後戴著手套將其拎起,會留下幾乎相同的痕跡。
所以我才將那雙手套保管了一段時間。
但就鑑定的結果來看,手套是否被用作搬運燈油罐這一點無法加以確定。既然無法斷定,那在法律上就沒有任何效力,相信夫人您也知道。
其它也存在一些就單純的火災而言無法解釋的疑點,但每一個都缺乏絕對的說服力,成不了決定那是一場父子同歸於盡悲劇的證據。
雖然心又不甘,但我還是決定對本次案件就此罷手。事實上別處又發生了一起重大的案件,我實在是不得不把精力轉移到那邊。
可能我和您之後不會再有機會見面,請您注意自己的身體,祝願您儘早從悲痛中重新站立起來”
在署名的後面又有一段附言:
“附言 最近接到一起奇怪的舉報。二月十一日,也就是案發的當日,有人在動物園看到您二人的身影。從時間上看這純屬不可能,夫人您自己也說是一個人出外購物了,完全不吻合。我們也向那個舉報者說了,但他似乎堅持自己的意見。可能只是看到了一個和您長相類似的人物吧”
讀完後,我把信紙交給了沙也加。她急忙開始看起來,趁此期間我檢視起信封裡的那雙手套來,正如信上小倉警察所言,在手指的地方有一條茶色的條紋。
“怎麼會這樣”我不由得叫出了聲,佑介的死,果然還是出於人性醜惡的一面嗎?
“同歸於盡……”沙也加小聲嘀咕,“火災果然不是單純的事故嗎?”
“似乎無法斷言呢,那個人也說這只是推理而已”
“但這裡寫了有很多可疑的地方呢,包括那雙手套上留下的痕跡”她盯著我手上的東西看。
“確實在書房裡找到了燈油罐的焚骸有點奇怪啊”我說,“要放在平時,警察一定會再深入調查一下的呢”
沙也加似乎從這個微妙措詞上聽出了一些問題。
“什麼叫‘要放在平時’?”馬上提出疑問。
“御廚啟一郎是法官吧?當然在警察裡也會有人脈。因為這個原因,很可能警察就沒有深究下去。如果御廚夫人對上級領導提出請求不想讓其反覆調查的話,那就更不用說了”
“你是想說,御廚夫人明知這是一場策劃的情殺,卻想要隱瞞?”
“存在這種可能性”我回答,“反過來說,警察沒有積極地進行深入調查恰恰正是說明了這並非一起單純的火災呢”
沙也加目光再次落到信紙上,隨即又抬起了頭。
“如果這是場謀殺的話,那策劃的應該是誰呢?是這個叫雅和的父親?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