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承擔者。軍戶、匠戶因已有軍役、匠役的特殊負擔,常規賦役可適度減免。
戶籍管理的核心內容為裡甲制。每110為一里(城中稱坊,近城 稱廂),推丁、糧多者10戶為里長。其餘100分為十甲,每甲又以一戶任甲首。里長、甲首皆輪流擔任,十年輪換一遍。他們要負責管束所屬人戶,統計其丁、產變化狀況。督促生產,調解糾紛。在設定裡甲的基礎上編造黃冊,每裡一冊。登載該裡110的丁、口數以及年齡、 財產狀況。黃冊每隔十年必須重新核實更造。寫明十年來各戶人丁、財產的變遷。分列出舊管(上次登記數額)、新收(新增數額)、開除(減少數額)、實在(現有數額)四項細目,以便官府能夠清楚地瞭解戶籍的變化。合理徵發賦役。另外,還命各地編繪魚鱗圖冊以登入田土。一州縣中根據稅糧多少劃分為若干糧區,分別丈量其土地情況,詳列其面積、地形、四至、土質優劣、稅則高低、田主姓名,編號繪製為分圖,匯為州縣總圖冊。魚鱗圖冊和黃冊互相配合,透過對耕地、戶口兩大要素的統計,實行戶籍和賦役管理,在鞏固明朝**國家地經濟基礎方面發揮了巨大作用。不過到明朝中後期,黃冊的更造漸成具文,地方官多簡單照抄舊冊予以應付,甚至提前預造以後十年、二十年的黃 冊,致使其上“人多百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