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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部分

那條路根本不會有人走,就算白天經過的人和車也很少。整條路兩側都看不到一間房子,附近都是村莊,就算不認識也知道這一片都是什麼人。

這裡只有村派出所,他認識裡面所有的警察,以前稱兄道弟,等他家拆遷後,那些警察見到他可親了!

他考慮過如果賽車時撞到什麼了——比如擦撞,比如撞倒行道樹、花壇、隔離墩等,到時正好還可以用這個關係。都是認識的人,怎麼會忍心罰他?

再說,這條路上甚至連路燈都沒有,更別提紅綠燈、電子眼。

會出什麼事呢?

可他萬萬沒想到,就在那一天,那個時間,這條路上有人橫穿馬路。

明明聽到汽車聲,為什麼不跑?為什麼不躲?為什麼非要在這個時候橫穿馬路!

有人給巴南解釋:因為他跑不過你的車,在聽到車聲靠近時,人聽到的時候以為距離車還很遠,而車已經在離他很近的地方了。

車的時速太快了。

至於為什麼橫穿馬路,這附近沒有人行橫道,沒有行人天橋,甚至沒有路燈。而且,附近的人都是村裡的,他們會遵守交通規則嗎?在晚上十點,在這條几乎人人皆知車少人少的路上,會保持著過馬路先左右張望,寧停三分,不搶一秒的好習慣嗎?

所以,意外遲早會發生。

巴南思考過後,更加痛恨自己的倒黴!

哪怕早一刻,或晚一刻,撞人的就不是他了!

他不認為自己有錯,更不認為自己需要對死者心懷愧疚。

——誰讓你在半夜出門的?

——誰讓你聽到有車過來不躲的?

——誰讓你橫穿馬路的?

巴南在這一點上甚至還很委屈不平!根據交通法規,明明是對方的錯,他最多是個超速,是對方橫穿機動車道,而沒有路燈也造成了他的視覺障礙,這才導致意外的發生。這裡橫穿機動車道的是死者,沒有及時安裝路燈是市政部門的問題,他的問題只是超速行駛而已。就因為他家有錢,就活該賠錢嗎?

更別提他們家還賠了錢!

那個人有什麼理由怨恨他呢?

有著這樣想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