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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1部分

通訊作者還要負責與編輯部的一切通訊聯絡和接受讀者的諮詢等。實際上如果從智慧財產權上來說,研究成果算是通訊作者的。

剩下的就是第一作者,第一作者對作品貢獻最大的人,也往往是研究專案的實際操作者。

至於說,第二第三作者,就是甲乙丙丁之類的人,都不怎麼被看重。

在國內評職稱的時候,有的大學或者研究所,壓根就不算論文的第二第三作者。

至於說有些大專案,一署名,就寫好幾百人的名字,名字上耗費的字數,比論文正文的字還多。

既然有寫好幾百人名字的論文,那為什麼不給蒙茂和殷玉蓮署名。

原因很簡單,因為楚浩這個專案的研究人員實在是太少了,跟其他諾獎級專案,動則二三十個研究人員不同,一共就他們師徒三個。

如果讓蒙茂和殷玉蓮署名的話,那麼毫無意外,楚浩是當之無愧的第一作者,那接下來就該寫蒙茂和殷玉蓮的名字。

那也就意味著,蒙茂和殷玉蓮就變成了石墨烯分解專案的第二第三作者了。

雖然第二第三作者不值錢,也不被看重,但這畢竟也是諾獎級的專案。

並且第二第三作者這顯然跟蒙茂和殷玉蓮兩個人的貢獻不匹配的,又或者說,這個第二第三作者能把他倆給撐死了,甚至會給他倆帶來不必要的害處,懷璧其罪就是這麼個意思。

他們倆承受不了這麼大的榮譽。

至於說石墨烯分解專案彙報表可以寫他倆的名字,是因為彙報表上的工作量是可以量化的,能夠註明蒙茂和殷玉蓮對專案的貢獻。

此時,蒙茂和殷玉蓮的臉上已經笑開了花,他們到是的確沒想過,石墨烯論文上能有他倆的名字,畢竟這可是未來要評諾獎的專案,以他倆的小身板是承受不了這麼大的榮譽。

能有百分之一二的工作量,他們就已經滿足了。

本來他倆只是有隱形的好處,什麼親手將石墨烯做出來,這些都是隱形的而已,真計較起來,沒人會做石墨烯裡面有他倆的貢獻,但一旦楚浩把彙報表上報上去,那麼他們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