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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最後一個請求

夏凌呆立當場。

她是執法者,而執法者抓人需要證據,可是在那起販毒案之中,在她和那些毒販以外,根本找不到其他線索——她該以什麼罪名抓秦羽?

“至少……你是嫌疑人!”她咬牙喝道。

“你知道嫌疑人的定義是什麼嗎?”

秦羽冷笑,目不轉睛盯著她:“存在犯罪嫌疑的人。夏警官,請問……我犯了什麼罪?那些毒販禍國殃民,即便被警方抓住了,也應該是判死刑吧?他們死了,結果跟法律的判決,並沒有任何區別。”

“就算是這樣,也應該由警方抓捕,由法院進行判決,而不是你……”

“我只在乎結果。”

“我在乎過程!”

“你就抓我。”

目光變得無比冰冷,一如他冰冷的語氣:“用你所謂的法律準則,挑戰五千年的道德準則——殺一個壞人,拯救千百好人,這是錯的?!”

好吧!

他此時此刻的義正言辭,從頭到尾全都是裝出來的。

他是好人嗎?

至少……曾經不是。

現在他也不認為是。

他所做的一切所謂好事都有原因。

比如端掉製毒工廠,是因為怕夏凌出事:她家世非凡,如果跟他在一起出了事,夏家絕不可能放過他。

再比如心梗發作急救,以及今天晚上在酒吧出手,也只是出於個人的私心,想讓太極圖的綠色部分,獲得某種力量而增加——他不是好人。

但是!

當他用這種,義正言辭的口吻拷問,對心存正義的夏凌而言,很可能起到特殊效果。

法律準則……

道德準則……

果然,夏凌心裡掀起了滔天大浪。

兩者孰對孰錯?

更重要的是,秦羽一開始就把她堵死了:他聲稱夏凌是執法者,執法必須有足夠證據——顯然,她根本就沒證據證明,販毒案有秦羽的參與。

“這個呢?”

她的語氣略微緩和,掏出手機調出一個影片。

影片上,赫然正是在牧野山莊外,秦羽對付數十打手的場景。

尼瑪……

秦羽恨不得掐死石俊。

這影片肯定是那傢伙錄的!

“自衛犯法?”

秦羽不動聲色,冷笑道:“一群拿著武器的黑幫分子,圍攻赤手空拳的一個人……我不該反抗,應該讓他們打死我?你是怎麼當警察的?!”

“你……”

夏凌大怒,但還是忍了下來,怒氣衝衝喝道:“我是說,你不是普通人!”

“以你的家世背景,難道不知道武者?”

“當然知道。”

“那你還想問什麼?”

“我……”

“首先,我沒有做危害他人的事。其次,你沒有任何證據。最後……”

秦羽深吸一口氣,目光灼灼盯著她:“如果找到我的犯罪證據,你隨時都可以來抓我,但是在找不到的情況下……石俊應該也告訴你了,有殺手組織對我不利,但凡跟我走得近的人,隨時都可能有生命危險。”

“你什麼意思?”夏凌皺眉。

“我要搬走。”

“你……”

“難道警察就可以強人所難,用槍指著別人的腦袋,逼著別人合租嗎?原來執法者都是這麼幹的。”

“我不是……”

“如果你當自詡正義,就不要做這種錯事,省得給執法者抹黑。”

說完這句,他頭也不回朝臥室走去,心裡卻狠狠地鬆了口氣:演技不錯,索性把所有事情攤開說,總算可以擺脫這個女人,不用再繼續合租了。

噔!

噔!

噔!

秦羽步伐很快。

他恨不得立馬離開這裡。

“站住!”

突然間,背後傳來夏凌的聲音。

“怎麼?夏警官依然打算,用槍逼著我合租?”秦羽沒有轉身,眉頭皺成一團。

“再住幾天。”

“為什麼?”

“過幾天幫我個忙,然後你隨時可以走,我絕對不會留你。”

“幫忙?”

“別忘了,你自願給我當擋箭牌。”

夏凌語氣低了很多,沒有之前的囂張跋扈,反而像是在請求:“至少……你得把這件事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