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車一路開到公安分局,當秦羽被送進審訊室時,他都想不通到底什麼時候,有過撞死人的駕駛記錄。
審訊室裡。
一名警員坐在他對面,把一張照片遞給他。
“見過這個人嗎?”警員問道。
“這……”
看到照片上的那個死胖子,秦羽眼珠子差點彈出來。
是他?!
沒錯。
照片上的正是,昨晚撞的那個胖子:在此之前,雙方就發生過沖突。
“他死了。”警員加了一句。
“什麼?!”
秦羽再次目瞪口呆,隨即眉頭緊皺成一團,沉聲道:“警官,你是不是搞錯了?我承認,昨天確實撞了這個人,但是當時在晚高峰時期,車速本來就不怎麼快,而且我還及時踩了剎車,以當時車速不可能撞死人,更何況……他當時都好好的,一點都不像重傷的樣子,還有……”
“所以我們讓你過來是協助調查。”
“然後呢?”
“等最終法醫鑑定結果出來。”
“出來以後呢?”
秦羽臉色不好看了,明顯不悅的說道:“首先,那個路段有路面監控,其次我有行車記錄儀。這麼說吧,就算他真的死了,而且經鑑定是我撞死的,我也不用負任何法律責任——他當時喝了酒,直接從路邊衝上馬路,我甚至以為他的碰瓷的!”
不對!
說完這番話,他意識到有問題。
先不說,法醫最終鑑定結果沒出來,正如他剛才所說的那樣:就算是他撞死的,死胖子才是最大責任方,他不需要負法律責任,頂多出於人道立場考慮,給死者家屬幾萬塊錢。
那麼……
問題來了!
按照法律法規,既然應該是以這種方式定性,警方為什麼把他帶到公安局,而且還帶進審訊室?
他根本就不是罪犯好吧?
“秦羽,你在這場車禍發生以前,跟死者應該也認識吧?”警員問道。
“見過一次。”
“在紅土坡的移動營業廳?”
看似詢問,實際上是肯定語氣,警方隨後拿出平板電腦,調出一段監控影片。
赫然!
正是當初在移動營業廳,秦羽跟胖子衝突的畫面。
“有人給警方發來這段影片。”
警員死死盯著秦羽,一字一頓道:“鑑於你們之前認識,而且發生過激烈肢體衝突,所以警方有理由懷疑,這裡面是否存在復仇成分。”
沒錯!
當警方接到這段舉報影片,懷疑是仇殺完全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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