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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遲早得掛!

“我殺死了一頭羚羊。”

看著地上那頭被石矛刺了三次,才最終殺死的羚羊,胃甲滿臉興奮地說道。

“我殺死了兩頭。”

石臼也是一臉興奮地報出自己的戰果。

“我也殺死了兩頭。”

“剛才我刺傷的那頭羚羊跑掉了,不然也能殺死兩頭。”

……

其他人也都在紛紛彙報著自己的戰果,有充滿興奮,也有飽含懊悔。

畢竟,對於一名戰士來說,獵物便是他們實力的象徵。

“才兩頭而已,有什麼好得意的,這次我獵殺了四頭。”

鋒也得意洋洋地開口,同時還不忘小小地鄙視了一下其他人。

在他四周的地上,一共躺著四頭羚羊,甚至其中有一頭還沒徹底死去,身體還在不停地抽搐著。

而在鋒的臉上,因為先前的近距離獵殺,也被噴濺了不少羚羊的鮮血,讓他整個人看起來都殺氣十足。

“你有什麼好得意的,林洛也同樣獵殺了四頭。”

看著滿臉炫耀表情的鋒,胃甲撇撇嘴巴出言說道。

這次,算上最開始被石矛刺傷,後來被踩踏而死的那頭羚羊,林洛也同樣殺死了四頭羚羊。

“林洛能殺死四頭羚羊,那是因為他有一把雜血兇獸的獸骨武器。”

聽到胃甲的話,鋒瞥了一眼林洛,同樣撇嘴道:“如果我也有一把的話,能殺得比他更多。”

“你的胳膊沒事吧?”

對於鋒這明顯的不服氣,林洛卻並沒有在意,而是看向了他的右臂。

在鋒的右臂上,有一道被羚羊細長尖角刺出的傷口,現在還在往外流著血。

“沒事,小傷而已。”

鋒一臉故作輕鬆的搖了搖頭。

“趕緊處理一下吧!”

林洛無奈地朝他說了一句,同時也在心裡評價了一句:瘋子!

對於鋒的話,林洛他並不否認,這次之所以能獵殺到四頭羚羊,的確是要歸功於雜血兇獸的獸骨武器。

因為相對於其他人用石矛捅刺好幾下才能殺死一頭羚羊來說,他只需要一刀就能讓羚羊喪失行動力,甚至是直接死亡。

但鋒卻不同,他能夠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就殺死四頭羚羊,完全是靠著他那股不要命的瘋狂拼勁。

在投擲出石矛,快速殺死一頭羚羊後,鋒就果斷放棄了使用石矛,而是緊握著石質匕首直接衝上去與羚羊展開了近身肉搏。

甚至,那頭還在地上抽搐的羚羊,是他直接赤手空拳一拳打在了腦袋上,讓它直接倒地變得奄奄一息。

像他這樣的搏殺,是之前狩獵隊老隊員們獵殺野牛群時,所使用的方式。

直接將石矛當做標槍遠距離投擲,然後再近身去與獵物展開肉搏。

不過不同的是,老隊員們擁有著豐富的戰鬥技巧,而鋒則全憑著一股不要命的莽勁。

他的右臂受傷,便是最好的證明。

也實在是這次狩獵的物件是體型較小,膽子也很小的羚羊,要是換做體型是羚羊的三、四倍,性情又很兇猛的野牛的話,恐怕鋒現在已經躺在地上成為一具屍體了。

畢竟,剛剛獲得圖騰不久的他們,如果用武俠小說來舉例的話,那就相當於是一個普通人突然間獲得了幾十年的深厚功力。

他們不但還無法熟練掌握這些功力,甚至連一點武功的招式都不懂。

所以,如果放一頭野牛在林洛的面前,讓他使出全力朝腦袋上打一拳的話,他有把握一下就能將野牛打倒在地。

但如果是讓他跟一頭野牛搏殺的話,或許他有九成的機率還是能將野牛打倒在地,但絕對會贏得非常狼狽,甚至還會受傷。

因此,對於他們這些新人們來說,現在狩獵的主要目的就是要積累獵殺經驗和熟悉圖騰的力量。

根本就沒有必要,一上來就莽撞的直接以命相搏。

所以,林洛直接給鋒打上了一個瘋子的標籤,以此來提醒著自己,以後一定要離這貨遠一些。

畢竟,像這種不要命的傢伙,一般命也不會很長。

“大家先都別光顧著高興,先選出五個人把這些羚羊先送回駐地,其他人繼續去尋找獵物。”

很快,林洛就收斂起心神,朝著眾人說道。

而就在林洛他們忙著,將羚羊屍體運回駐地和尋找新獵物時,卻並不知道烈騎著蒼狼就站在他們的不遠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