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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評論家對武俠三部作的總評是:“《金錢鏢》是白羽的成名作,《聯鏢記》(即《大澤龍蛇傳》)便是他的成功作,若論到代表作,則又數著《偷拳》。白羽用‘快爽’的筆調寫《金錢鏢》,用‘緊促’的筆調寫《聯鏢記》。及至《偷拳》,故意用‘生挺’的筆致寫出。”墨嬰最後說:“白羽寫武俠,卻不願少年的讀者迷惑得‘入山學道’!”(原載1939年版《偷拳》)
關於墨嬰系何許人?徐斯年教授曾函詢筆者,他認為作者是大手筆,對白羽、劉雲若作品評論甚透,必是知情人,斯年和張贛生研究員隨便談論過,徐、張懷疑是白羽本人的化名。筆者卻認為,墨嬰很可能是天津著名文人郭雲岫的化名。郭是白羽的摯友,當時是國民黨在淪陷區天津的地下市委委員,並以白羽的正華出版部在英法租界的代理商名義藏身。他有較高的文學造詣,對武俠小說觀念與白羽相同,都是卑視武俠題材,尤其避嫌誘使少年“入山學道”。當時報載,有數名小學生私奔四川峨嵋求仙,成為正統文人譴責武俠小說的一個“罪證”。這正是白羽時代文學觀念的通病。
天津資深報人董效舒1943年以“巴人”筆名,在《新天津畫報》發表“論白羽武俠小說”的六篇書評,評論者講一些讚揚的話後,指出《十二金錢鏢》的兩大弊病:(1)該書從第九章起插入柳兆鴻和他的女兒柳葉青一段故事,佔去三卷多(約#&多萬字)的篇幅,而這段故事與全書並沒有什麼關係,有傷結構的緊嚴性;(2)柳兆鴻這個人非常討厭,按俠客的行徑當該劫富濟貧,所對付的是贓官惡霸,現在柳兆鴻卻光和綠林道作起對來,這完全違反了傳統的俠客定律。(原載1943年7月10日至15日《新天津畫報》。宮注:董效老在1988年病逝前,又談了許多評白羽小說的新見解,筆者將於後文摘引。)
上述評說,多褒,少貶,只有“惋惜”;這是因為筆者只能找到這些原始資料。
二、白羽之自評
白羽《話柄》自序的第一句話:“凡是人總要吃飯,而我也是個人。”十幾個字可看出他的寫作目的。
“自序”還說:“一個人所已經做或正在做的事,未必就是他願意做的事,這就是環境。環境與飯碗聯合起來,逼迫我寫了些無聊文字。而這些無聊文字竟能出版,竟有了銷場,這是今日華北文壇的恥辱,我……可不負責。”
白羽《血滌寒光劍》自序評論本人作品說:“或問作者:何書為佳?羽曰:武俠故事,託體既卑,眼高手低,愧無妥作。若比較以求,《話柄》回憶童年,文心尚真。《聯鏢記》人物情節,頗費剪裁,確為經意之筆。次則《金錢鏢》二、三、四卷(原書第6至20章)《爭雄記》一、二卷(該書第1至12章),《偷拳》卷下(第11章以後,楊露蟬三次受騙和陳清平患病),不無一節可取。而讀者眼光與作者不盡相同,或有嫌《聯鏢記》故事太慘者,謂作者慣置‘正派英雄’於死地,一塵中毒,獅子林遇狙,不知是何居心。且脅之曰:‘若再如此,永不再看閣下大作矣。’一讀者更專函相罵:足下專替劇賊張目,豈小白龍(注:小說人名)之後代乎?‘白龍名白,羽亦名白,羽不敢斷言也。’然羽之寫聯鏢故事,預樹‘悲壯’一義,而以緊迫之筆出之;或者筆不從心,徒悲不壯,令讀者掩卷不樂乎?《寒光劍》勉徇眾意,力減‘彆扭’,期使觀眾松心稱快。而首卷脫稿,文情散懈,俗氣逼人,方慚敗筆,乃不意書未付印,預約者、租版者、承銷者紛至,寧非怪事?《寒光劍》竊材於《俠隱記》(注:大仲馬著,今譯書名《三個火槍手》),陳元照脫胎於達特安……”
白羽關於“俠”之含義,大不同於一般武俠小說的概念。我再引一段白羽之自白:“一般小說把心愛的人物都寫成聖人,把對手卻陷入罪惡淵藪,於是設下批判,此為‘正派’,彼為‘反派’;我以為這不近人情。於是我把柳姑娘寫成一個嬌豪的女子,目中有己無人。但儘管她性行有若干缺點,她的為人仍還可愛,這才叫做‘人’。而不是‘超人’。所謂‘紂之惡,不若是其甚也。是以君子惡居下流’。那種‘歸惡’與‘歸善’的寫法,我以為不當。我願意把小說(雖然是傳奇的小說)中的人物,還他一個真面目,也跟我們平常人一樣,好人也許做壞事,壞人也許做好事。等之,好人也許遭厄運、壞人也許獲善終;你雖不平,卻也沒法,現實人生偏是這樣!”(原載《話柄》)
從白羽的論述中,可以看出他對我國傳統文字和西方文學都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