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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是鹹的啊

朝曦第一次見他時便知道這人非富即貴,有可能是個富家公子,沒想到來頭這麼大,驚動官兵到處搜他的行蹤,許是怕人傷害到他,行動一直保密,亦或者他身份尊貴,不方便透漏給人。

如果不是今兒湊巧碰到一個買男裝的女子被抓,或許她還沒反應過來,只以為在找什麼東西,原來不是找東西,是在找這個人。

就是她面前這個,平時一聲不吭,自尊心很強,任由她把玩身體的人。

“跟我沒關係。”沈斐在看書,眼皮都沒動一下,淡然回答。

那些個醫書有些朝曦都看不下去,他卻看的津津有味,將朝曦壓底箱的書都看完了。

朝曦怕他無聊,醫診不要錢,可以用書來抵賬,尤其是那種老書,醫書,只要有,朝曦看了覺得合適,說不定還會倒找回錢,有些即便不看病,家裡有書也過來找她換錢。

朝曦的書越來越多,堆滿了整個書架,她沒時間看,全是沈斐看的。

朝曦知道他在找什麼?他在找能醫好他的書,按照書上的說法對自己實驗,趁朝曦不在的時候撐起身子練習便是看了書照做的。

有用是有用,不過沈斐不是單純腿瘸,他還斷了三根肋骨,現在活動其實對他恢復沒什麼好處。

朝曦尊重他,加上不能時刻在他身邊看著,他堅持要練習也攔不住,又是揹著她做的,沒奈何只能給他做個三腳架,省得他沒有東西借力,磕的身上全是青痕。

“真的不是找你?”不知道為什麼,朝曦就是有種感覺,就是找這個人,只有他配得上讓這麼多人大動干戈,一寸一寸搜查,半個月過去,排查非但沒有半點減輕,反而更嚴。

就像找不到他誓不罷休一般,將天翻個窟窿也要找到他。

他在這個隱秘山谷,除了朝曦無人得知,即便有人搜查,也找不到入口,隱藏的太深,又被綠藤掩蓋,除非有人將偌大的鳳凰山每一處都翻遍。

這邊是西面,懸崖那邊,除了雜草什麼都沒有,也沒有安置的地方,不會有人細查這邊,所以找到他的可能性為零,正因為這樣,外面才會繼續搜查,因為沒找到。

就他們那個規模,除了這個山谷朝曦想不到還有哪裡可以藏人?而且藏的這般嚴密,這麼久都沒被人搜到。

可如果真的是來找他,為什麼他不承認?

是為了腿嗎?

因為只有她能治好他的腿,所以他選擇留下來?

沈斐終於放下書,抬頭瞧了她一眼,“你為什麼覺得是我?”

因為只有你藏在山谷裡,沒有被找到。

朝曦張嘴想說,半響憋在了心裡,“可能是我多心了。”

讓沈斐承認那人是他有什麼好處?只會讓那些人將沈斐接走,然後倆人再也見不了面。

相處大半個月,其實有些習慣這人每天在床上等著她,特別喜歡那種一開啟門屋裡有個人躺著,然後用好聽的聲音問候,“回來了?”

只那一句便讓朝曦心被填滿,暖洋洋的,一天的疲憊瞬間全無,精精神神的給這人做飯,熬藥,擦身子,伺候他睡覺,一點不覺得累。

“草藥都準備妥了,明天去找脆骨蛇。”

朝曦將輪椅連同人一起,搬進屋裡。

她養的是熊,平安即便小時候也有一兩百斤,又比較黏人,她去哪,它便跟到哪,出去的時候好說,回來的時候死活不肯走,又不能將它丟下,沒辦法只能拖著,抱著,一路弄回來。

長此以往,再加上喜歡鍛鍊,習武,不僅胳膊上有肌肉,肚子上還有腹肌,抱一個沈斐簡直毫無壓力,輕輕鬆鬆,上山下山一個來回都沒問題,他再重也沒有熊重。

朝曦將人重新抱回床上,布料擱在桌邊,草藥整理整理塞進隨身攜帶的藥箱裡,人迫不及待掀開被子,跟著擠進被窩。

沈斐躺了一天,也就她回來後稍稍出來了一小會兒,被窩裡被他的體溫暖得熱乎乎的,稍微伸展手腳,還能碰到他溫熱的身體,只裹了一層薄衣,隔著料子,被朝曦佔了一把便宜。

“脆骨蛇稀有,不好找,你這腿可能還要再拖幾天。”左右沈斐腰以下沒有知覺,她稍微摸摸,這人也不知道,不過朝曦不喜歡偷偷摸摸,她要光明正大。

“總是躺著血液迴圈不好,影響腿部發育,你又斷了三根肋骨和左手,不方便起來活動,我給你做個推拿吧。”朝曦將被子拉開,身子一扭,坐在他腿上,“中醫推拿按的是穴位,對你有好處。”

不過太累了,她偷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