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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8章 突然好奇

沈斐這王八蛋太不讓人省心, 就不能老老實實待著?到處跑什麼?

不過她跟沈斐『性』格不同,愛好也不同, 沈斐又掛了彩,也不愛那些打打殺殺的事,玩不到一起去實屬正常。

倆人免不得要暫時分開, 好在沈斐喜靜,有本書就能安安靜靜坐著等她,要是換個人保不齊已經玩自己的去了,倆人這街也逛不成,只能不歡而散。

這麼一想還是沈斐好, 朝曦認命去找他。

不在書鋪,他能去哪呢?

朝曦仔細想了想,沈斐還有什麼愛好?

他除了最愛看書,其實還愛喝茶, 鑑玉,和養花花草草。

像個貴族一般,天生喜好一些優雅的東西, 與風裡來,雨裡去的朝曦完全背馳,宛如兩個世界裡的人。

就像天與地, 乍一看不可能接觸, 實際上在遙遠的邊界,天和地是連在一起的。

正如她與沈斐,即便是天上的明月又如何, 還不是被她睡到手了。

朝曦琢磨著去茶館碰碰運氣,那書鋪附近正好有茶館,她找沈斐的時候瞧見過,書鋪裡容人歇息的地方很少,過年又熱鬧,到處都擠滿了人,連書鋪也不例外。

沒有坐位,沈斐又體弱,站不了多久,肯定會去找地方歇息。

坐著看書當然比站著看書舒服,沈斐恰好是個十分愛享受的人,不可能委屈自己。

朝曦先回到第一個書鋪,問了店家,有沒有瞧見一個容貌俊美還負了傷的人來過,往哪走了?

沈斐的特徵很好認,先不說氣質這種虛無的東西,光是那張臉看過的人都絕對忘不了,再加上掛彩的胳膊,那麼大的繃帶,瞎子才看不見。

方才來的急,自信沈斐不在這個書鋪,就一定在那個書鋪,所以忘了問店家,如今這麼一說,店家果然點頭道,“瞧見了,往那邊走了。”

人本能喜歡好看的東西,瞧見長得好看的人也不例外,他活了這麼久,還從來沒見過如此俊美的人,特意多看了幾眼,瞧不見人才收回視線,可以十分肯定,“他進了清風茶館。”

清風茶館就是朝曦要去的地方。

朝曦道了聲謝,連忙就要往清風茶館去,店家拉住她,“那地方是相親之地,小公子長得俊俏,若不是為了相親而來,一定不要吃砸來的果子。”

???

“這是什麼意思?”朝曦不解。

店家與她細說,“這不是過年了嗎,往常規定父母之名,媒妁之言,女兒家大門不出,二門不邁,是沒有資格選自己喜歡的物件,只有這幾天可以。”

“清風茶館原來就是些讀書人的詩詞集地,後來因著彩頭和青年才俊多,吸引來不少女子觀禮。”

“女兒家最是容易動心,若是有喜歡的,便拋下青果,男兒接受便吃下果子,不接受置之不理便是,清風茶館也因此變成了相親之地,只有未婚的姑娘和公子才會去。”

他特意強調,“小公子樣貌出眾,若不是為了相親而去,最好還是懂些規矩,免得到時候傷了人家姑娘的心。”

朝曦點頭,心道完了,她這樣的都叫長相出眾,沈斐那樣的還不被人捧上天?

他也是倒黴,誤打誤撞進了那種地方,定會被數不盡的青果砸死,她要趕緊過去救回沈斐。

朝曦匆匆離開,很快進了清風茶館,雖然略施薄粉,不過想著方便,還是穿了男裝,天黑,加上站的遠,竟沒人發現她是女子,茶館小二也樂得接她進去,瞧她穿著打扮,決定引她上座。

朝曦穿的不是自己的,是沈斐的,難得出去,又是過年,男女都能逛街的日子,當然要把沈斐最好看,最華麗,最值錢的衣裳穿走,給沈斐套一身灰不溜秋的衣裳,這樣就沒人去看他,全部注意力都在她身上。

人靠衣裝,馬靠鞍,最好看,最華麗,最貴的衣裳往身上一套,那也是人模狗樣,瞧著頗有幾分貴氣。

朝曦對這兒挺好奇,沒有第一時間去找沈斐,反而拉著小廝問,“我是第一次來,你給我講講,為什麼你家的茶館生意這麼好?”

人確實不少,只不過都是男兒,鮮少有女子,與隔壁書鋪的店家說的有出入。

“客官還真是問對人了,我可是唯一見過實情的人。”他慢慢道,“幾年前我們茶館來了位長相異常出眾的男子,被太傅家的千金小姐看中,那小姐膽子可大,直接用青果砸了男子,說請他吃果子,男子也不拒絕,吃了果子,後來就成了太傅府上的乘龍快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