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風總覺得順手牽羊有些不光彩,臉上一紅,不好意思地道:“哎!楊志下獄後,這刀就到了開封府手裡,開封府尹為討好奸臣王黼,將刀送與了他。
有一天我誤打誤撞闖進了王府,正好看見了這把刀,便毫不客氣地取走了,也是後來才知道這刀有如此曲折的來歷。”
他為了照顧張貞孃的名節,有意隱瞞了當晚貞娘險些被辱,恰好被他相救的事。
史進聽到這,一拍桌子,豎起大拇指道:“痛快!小弟敬你一杯!程哥哥龍潭虎穴、如履平地,隻身劫走大奸臣的寶物,值得敬佩!這手段!比咱們劫道的強多了!”
陳達道:“對呀!寶刀配英雄!這刀落在奸臣手裡,那是汙了這刀。”
“額!”程風尷尬地笑著,他沒想到的是,眼前這幫人天天打家劫舍、殺人放火,對於自己偷刀這事不以為恥、反以為榮。
朱武適時站起身來,舉杯道:“各位,我看天色不早了!張老伯旅途勞累,咱們共飲了這杯酒,早點讓他們好生歇息吧!”
眾人轟然應諾,在歡聲笑語中散去。
朱武陪同程風走到早已準備好的房間,留下一個舉著火把、伺候洗漱的小嘍羅,便施然告辭。
不知何處種植著桂花樹,房間裡漂浮著淡淡的香氣,程風推開窗,展開雙臂,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氣,享受著這沁人心脾的味道。
這屋雖不大,但佈置清爽精緻,床對過擺了一張條桌,上有筆墨紙張,牆上掛了一幅字、上書“道隱無名”,雅而含蓄、氣韻自生。看這屋內擺設,這房間估計山上只有朱武一人才hold住。
藉著忽閃的火光,瞧見那立在門口的小嘍羅,才十二三歲的模樣,頭纏布巾,身材幹瘦。
他光著身子套著一件羊皮坎肩,下穿一條褐色的麻布褲,上有不少補丁,腳踩一雙破洞的布鞋,露出兩個大腳趾頭,不解地問道:“小兄弟,這才初秋的季節,就穿羊皮坎肩了,山上夜裡很冷嗎?”
那小嘍羅咧嘴一笑,露出潔白的牙齒,“回大王的話,俺剛上山不久,就這一件衣服,陳大王說了,下次劫了道,給我再扒件衣服。”
“喔!你叫什麼名字?看你年紀這麼小,怎麼就上山了?”程風邊進屋,邊和他閒聊著。
小嘍羅恭敬地道:“回大王的話,俺叫狗剩,俺們村這兩年遇上連旱,半年前,我爹孃實在沒辦法了,把我和村東頭吳老六家的孩子換了個。
吳老六當天就打算把我殺了吃掉,我瞅了個機會,先下手把他殺了,這樣就在村裡待不下去了,他們都會吃我,我一路流浪,最後逃到少華山上,作了強盜。”
程風正開啟包裹、拾取衣服,聽了這孩子的話,心中一震,手中的衣服差點掉在地上,“我靠!‘易子而食、析骸而炊’的事只在史書上見過,現在竟然發生在眼前,如此慘絕人寰的事當事人說起來卻極其平靜,實在是令人震驚。”
程風扭頭看了看那孩子的眼睛,依舊是那樣乾淨,即便他殺過人,笑起來還是那樣天真無邪,不禁毛骨悚然,轉瞬又有些憐惜,道:
“啊......那個......狗剩小兄弟,不用客氣,咱們相識也算是緣分,別叫我大王,以後叫我哥就行。哥這有件薄衫,送給你穿吧,也許大了些,你先將就將就。”說完,遞給他一件白色衫子。
狗剩聽了後,雙眼發亮,一臉驚喜,但又不敢上前接著,畏畏縮縮地道:“狗剩咋能隨便要大王的東西呢......”話雖這樣說,但眼睛還是忍不住往白衫上瞟。
“哈哈,沒事兒的,拿著吧!”程風看在眼裡,憐憫之心更盛,將衣服硬塞在狗剩手裡,為避免他再推辭,緊接著轉移話題,問道:“晚上我在哪裡洗漱?”
“屋後有一眼溫泉,大王可在那裡泡澡,請跟我來。”狗剩捧著白衫,滿心歡喜,舉著火把,蹦蹦跳跳地帶著他向屋後走去。
程風拿著換洗衣服,走上前去,看見一顆大大的桂花樹冠下,一眼直徑約三米的溫泉正騰騰冒著熱氣,興奮地道:“原來桂花香從這裡傳來的!”
狗剩道:“這是朱大王特意移栽在此處的,他說此景叫作什麼‘桂花泉中落,清風徐徐來。香湯濯...濯吾心,月光滌塵埃’。”
“呵呵,你們軍師真是個有情調的強盜,強盜不可怕,就怕強盜有文化。”程風調侃道。
狗剩驕傲地道:“那是,軍師是我們山上讀書最多的人,知道的事情可多了!俺們山寨的大寨主雖然是史大王,但有什麼事兒幾個寨主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