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兒。”
“好!”阿骨打應聲兒拔出腰帶上的匕首,在羊肚子上劃了一刀。
一名侍衛張羅著就要拆分羊肉了,阿骨打一手將他推開,拿起匕首在插進烤羊的肋骨處,來回切割一番,取出一條長約三寸寬約一寸白膩膩的肥肉,用刀尖挑了,放程序風面前的一隻木碗裡。
程風瞧著這條肥肉,不知所措,只得微笑著表示感謝。
阿骨打笑道:“這就是羊胰子,羊身上最好吃也是最珍貴的零碎兒,獻給最尊貴的客人。
都說南人軟弱,你卻打敗了大金國最有名的神射手,英雄了得!當得起這份榮耀!”
程風一聽,只得在眾人羨慕的眼光之中,硬著頭皮吃下這條羊胰子。
邊吃邊在心中暗自腹誹,“額的媽呀!這長一條肥肉,這該有多膩啊!”
不過出乎他意料的是,這羊胰子卻是肥而不膩,毫無腥羶之味,還真是挺好吃。
見程風吃完,阿骨打拿起木凳上一隻酒碗,笑著端給他,道:“吃了羊胰子,你該喝碗酒了。”
笑盈盈的一句話卻帶有無法抗拒的威嚴,他忙雙手接了過來,一揚脖兒喝了,然後擦了擦嘴角,道:“多謝阿骨打皇帝賞酒!”
他語調中略有點激動,的確,拋開民族情感,阿骨打是一位有能耐的開國皇帝,身上有股撼天動地的英雄氣,能得到他的禮遇,也是穿越以來一段奇遇。
阿骨打見他喝得爽快,心中高興,用力拍拍他的胳臂,道:“好漢惜好漢!明日和俺一起捺缽去!”
見自家皇帝賞識程風,那些金國貴人們也挨個過來給他敬酒!此時的金國還是原始的漁獵民族風氣,質樸簡單,對有本事的好漢,不分民族國別都是高看一眼。
宋人們看向程風的目光也滿是敬佩,自己人能夠得到金國人如此高看,那也是宋人們的榮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