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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3部分

偏呢,京都的貴人們說蓉城裡的水土好,喜愛用這裡的土石。因而大王看這蓉城裡的人,大多都是做這活計的。”

“出城之後再走個二十里地有幾座土山,山下有個石礦場,名曰紅嶺。這城裡的青壯年都在那裡做活,開採了土石運出去——也不曉得京城裡的人用它們做什麼。這一項,乃是劍宮交代來辦的——已經開採了數百年了。小道來這蓉城實則就是為了監管這事。”

“再說那豺道人。我來此之前這裡是他主事的。後因犯了個錯被召回京城裡見宮主,然後就被免了職。但我來此之後才慢慢曉得這那豺道人竟從都城逃了回來——聚攏一群妖魔霸佔那紅嶺。他算是個戴罪的逃犯,都城卻沒人來拿他。我的修為又不如他,因此也拿他沒什麼辦法。且聽說……他是有倚仗的。”

李雲心聽他說到這裡便微笑起來。他喜歡這種事——喜歡這種各方勢力錯綜複雜的事情。水不渾,他怎麼好摸魚呢?

於是問:“倚仗。什麼倚仗能叫你也拿他沒法子、反倒叫他將你這觀中的妖修都拉攏去了?照你說的,你可是劍宮名正言順派下來的——劍宮也不理此事麼?”

狼道人他一拍手:“大王說得正是呀!”

但說了這句話之後便猶豫起來。瞥了李雲心幾眼,支支吾吾道:“說是什麼倚仗……小道也不曉得。只聽豺道人說是個修為絕高之輩……連他都拜服的。那豺道人乃是化境了,連他都拜服的……”

李雲心略略一想,笑起來:“哈,你擔心我就是那個人。那麼就多想了。並不是。你繼續講。”

說到這裡已經過了一刻鐘。街那邊的情勢又變化了——從街道盡頭出現了火光。看著竟像是一群人打著火把在往這邊趕。然而依著狼道人口中所說的“劍宮律”,入夜是不許人出門的。不曉得來的是人是妖。

看那火光大概還得些時間才能到女人房前,李雲心就不急,只轉頭再看狼妖。

狼妖定了定神:“小道想的是……那高修應當也是個妖修的。前些年都城裡已經不禁人吃活物了,其實慢慢到了下面的州府城市中也有這苗頭。小道剛來蓉城時城裡比如今要熱鬧些……這城中的人在自家殺豬宰羊的也不是沒有。哎呀……小道也愛吃血食,當然樂見這事了,所以後院還養著雞鴨。”

“只是後來那豺道人跑回來,又勾結那妖修、聚攏一眾妖魔才變成如今這樣子。說起來也不是咱們蓉城一處,別的府城也是這樣子。這個小道就十分地想不通了——豺道人倚仗的那人究竟是怎樣的來歷呢?竟公然與劍宮作對!因而到了如今……當真是為難,哎呀,為難。想要去往都城裡見宮主,可宮主哪裡是我說見就能見的呢?就更想不通——哪天這裡當真出了件大事、把宮主驚動了,大概他才會理會的吧!?”

他說到這裡忍不住看了看女子門前的情形,又飛快收回了目光。

李雲心也轉頭瞧了瞧。到這時候,能看得清來者何人了——

還真的是“人”,且不是普通的平民。當先的是一身黑衣、戴雀翎方帽的健壯男子。胸口有一塊暗紅色的補子,上面用餘國的文字寫一個“捕”字。這衣裳樣式雖與慶國的樣式不同,但李雲心猜測這大概就是餘國的“捕頭”了。

孔雀翎不是什麼隨處可見的玩意兒,有身份的官差才能用。比如慶國的資深捕快就只能插一根野雞翎。

這捕頭的身後還跟了十幾個公人,看衣著正是餘國的捕快了。餘國自然沒有慶國富庶,看這些公人的穿著打扮便可見一斑。且他們身上這公服似是許久沒有碰過了——李雲心眼力好,甚至可以看到衣服上有摺痕。大概是壓箱底很久,今夜才穿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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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說作者明日要補更,據說保底一萬字。

哇塞!簡直6666!

第二百九十八章 焚城

而捕快的身後還有人——都沒有穿公服,服飾各異,但手中都持有武器。譬如鐵索鐵尺、棍棒短刀之類的玩意兒。看他們的精氣神也不是普通人,李雲心意識到應當是捕快們的“夥計”。

捕頭與捕快是有正經編制的公差。但城中的大小事務僅靠他們可招呼不過來,於是也都養著沒編制的“幫手”“夥計”。而這些人從前大多也不是什麼良善之人,如今看他們的神情也看得出。

這麼一幫人,人數足足上百。持著火把走過來,卻並沒有什麼言語。街道上只有腳步聲與兵器撞擊聲、火把燃燒時的噼啪聲。他們很快走到十幾個妖修近前十幾步遠處停下,在火光中沉默地看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