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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藐視公堂

“他狀告你毆打他人,你還沒犯錯嗎?”衙役沒等縣令開口,就趾高氣揚的對李秀蘭吼了起來。

“他騙我姐從家裡拿錢給他,還把我姐給賣了,難道不該打。”李秀蘭抬頭看著那個人,反問道。

“你說他拐賣你的姐可有證據?”

在他們爭論著時,前面的縣令終於開口問起了李秀蘭。

“他親口說的。”李秀蘭指著文才道。

“她胡說,我沒那樣說過,反倒是被她毒打了一頓,縣令大人做主,看我這一身傷,全是她打的。”文才一口咬定沒有賣李秀菊,還反誣告李秀蘭打了他。

當然李秀蘭確實打了他一頓,只不過也是情急之下動的手。

“你有證據嗎?”那個縣令到還真是‘公正’,還會都問一句同樣的話,真有點審案的樣子,看的李秀蘭都要偷笑出聲了。

“我身上的傷就是證據。”文才回道。

“嗯,有理,你打他有傷為證,但你說他拐賣你姐的事,並沒有證據,所以本官判你誣陷他人,還致人重傷,應該罰你陪他二兩銀子做醫藥費,再重打三十八板。”

那個縣令根本就不想多查案情,就憑文才幾句話,就要李秀蘭賠錢,這明顯就是串通好的,怪不得這文才一定要進縣衙的。

“真是昏官。”李秀蘭生氣的嘀咕了一句。

“你說什麼,大庭廣眾之下,敢當庭辱罵朝廷命官,你可知道那是什麼罪責?”那個縣令一聽到李秀蘭竟然罵他,立馬跳了起來,大聲叫嚷道。

“山高皇帝遠,皇上不知道,要是皇上知道有你這種昏官,吃著皇糧,背地裡跟地方毛賊勾結,肯定要去了你的烏紗帽,再抄了你的家,然後流放到沒有人煙的地方開荒。”

李秀蘭掙開要拉她去動刑的人,指著那個縣令一口氣說了一大堆,將他氣的臉都綠了。

“你,你……,給本官拖出去重打一百大板。”這縣令被氣傻了,又下令要加重對李秀蘭的刑法。

“你這昏官,早就知道你靠不住,跟你說,還不如自己去查。”李秀蘭也生氣了,再罵了那縣令幾句,轉身就往外走去。

本來跟文才來這裡,只是想看看這裡的縣令究竟是個什麼人的,因為文才在這裡做壞事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也有人到縣衙擊鼓鳴冤的,但都是不了了之。

自從李秀菊跟文才有來往時,李秀蘭就查了他的事,不過那些狀告他的人,全是不願多說起怎麼回事,一頓問,就是搖搖頭,不吭聲了。

今天一來這裡,總算是明白了,這昏官縣令八成和文才勾結,要不就是什麼親戚關係,所以他根本只聽文才單方面的說辭,別人的話都不會被採納。

“大膽,你這是藐視公堂,再加一條藐視公堂罪,可以判你重打一百大板,再入獄三個月,還有打人的還要賠錢。”那個縣令用力拍了一下驚堂木,大聲的對李秀蘭叫道。

“你們都愣著幹嘛,給本官打呀?”那個縣令見那些衙役沒有動,又氣的叫了起來,都忘了他根本沒丟令牌,那些衙役都是見令牌就動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