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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4章

亮”也不宜作為硬性規定,因為“漂亮”與否並沒有統一的標準。

以中國地域之廣,人口構成之複雜,各民族傳統之差異,這樣的要求尤其顯得意義不大。

無論“國樹”、甚至是“世界樹”,都只是樹而已,不會有太多內涵,“青松傲雪表風骨”之類的只是文學語言,不足為據。

何況,傳統文化的內涵博大精深,如講“中庸之道”的儒學是一種文化,而反中庸的法學也是文化的一種,靠幾種花鳥魚蟲怎能代表得了?

而在歷史上,1903年,清朝赦定牡丹為國花;1915年版《辭海》載:“我國向以牡丹為國花”。1929年,前國民政府卻將梅花定為國花。

以往我國國花評選,牡丹、梅花各有眾多呼聲。

有專家層在1982年就提出了以梅花為國花的建議,後來又提出了“一國兩花”(牡丹、梅花)的構想,在國內外引起了很大反響。

許多專家認為一國兩花較為合適,梅花可以代表長江流域,牡丹可以代表黃河流域的花卉,一喬木一灌木,一個象徵精神文明,體現中國人艱苦奮鬥、不屈不撓的品格,一個象徵物質文明,體現國泰民安、富裕祥和。

評選國花是一件十分嚴肅的事,寧可慎重從事,不能草率決定,否則將會造成千古遺憾。

相比較而言,那些領土幅員不大、歷史短淺、文化單一、民族結構不復雜的國家,很容易評選出自己的國花,如澳大利亞的金合歡、荷蘭的鬱金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