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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劫難(五十四)

篇中小插曲之關於十殿閻羅:

十殿閻羅

閻羅王(梵文:?????,Yamaraja),源自印度教神只閻摩,是陰間地獄的主宰,人死後要去陰間報到,接受閻羅王的審判。閻羅王有一本“生死簿”,上面記錄著每一個人的壽命長短;當某人生命已盡的時候,閻羅王就會派遣下屬無常鬼或者牛頭馬面,去把人的魂魄押解到陰曹地府接受審判。閻羅王的判決取決於此人生前行事的善惡:生前積德行善立功的人,閻羅王會讓他升到天堂成為神仙,或者給他一個幸福的來世;生前行兇作惡的人,閻羅王會讓他下地獄,接受各種懲罰,或給他安排一個惡劣的來世。這是因果報應、抑惡揚善等民間信仰在“閻羅王”觀念上的體現。

傳說

閻王在中國民間影響很大,傳說他是陰間的國王,人死後都要到陰間去報道,接受閻王的審判,生前行善者,可昇天堂,享富貴,生前作惡者,會受懲罰,下地獄。又有十殿閻羅之說。這一說法始於唐末。分別是:秦廣王、楚江王、宋帝王、五官王、閻羅王、卞城王、泰山王、都市王、平等王、轉輪王。此十王分別居於地獄的十殿之上,因稱此十殿閻王。

印度傳說

印度的地藏王菩薩誕辰[七月三十日]。諸鬼。合掌拜祝。菩薩大發慈悲曰:我欲超度眾生。每逢此夕降諭。將諸鬼犯各罪分別赦宥或減等。放令往生六道。奈因為善者少。作惡者多。我視陰司所設刑罰甚慘。當令細細較核。如有犯過能悔。在陽世曾轉勸一二善事者。從寬量減抵免。凡人在陽世。自幼存心行善者。至壽終應得引善道。功過兩平者。命終免入三途受苦。即令脫生人道。遂了恩義宿緣。善少惡多者。勾入諸獄受苦。仍今往生人道。分別貴賤壽夭疾廢。再試心性。增善者轉生福地。多孽者復差厲鬼。攝入諸獄受苦。再令極貧極賤極苦之處。生受災殃。死歸地獄沉淪。所以不忠不孝。妄自輕生。任性好殺。多傷物命。不信因果。謬雲。人死則精氣散盡。丟下皮囊。無身何苦。只有活人受罪。那見死鬼帶枷。死了是死了。都皆不得知的了。世人殊不知身落空亡。魂魄終在。生前所作種種之惡。死後必有種種之報。凡遺害聳誤後世者。現皆永禁無間等獄受苦。無如世人雖見歷代三教各訓。皆以為泛常虛語。均負慈恩。在生執迷。故犯百無一改。是以立法加嚴。添設刑罰。

菩薩慧眼觀

今菩薩慧眼觀之。垂慈復諭。理合遵奉酌議。陽世壯病衰老。男婦往昔作惡。如肯發心於菩薩。及吾等降生之辰。齋戒立誓。懺悔。從今改過不犯。或竭力作一善事者。氣絕勾至陰司。準免受苦一重。除為臣而不忠。為子而不孝。與自盡橫死。及陰謀詭譎欲害好人。致遭雷擊。命喪水火虎狼蛇毒者。分別加罪。押交諸獄。逐層較查功德深淺。量減各苦劫數。以償善報。彙集世人。陽間所犯事項。至陰司該入何獄受刑。註明淺顯男女易知之言。呈覽。俟有德行者還陽。普傳天下。菩薩觀之稱善。即於八月初三日。率同十王諸神。奏達上天。

帝曰:善哉善哉。嗣後諸神鑑察。如有世人誓願向善。在生悔改一事。能不再犯。準贖二罪。如改過力行五件。餘罪概赦。男子就生福地。婦女即轉男身。善事如能過五件者。並準替修冥福。超度眷屬亡靈脫離苦惱。速將所奏各條纂載王歷。通行下界城隍上地門灶神鬼知之。恪遵此旨。均宜謹凜奉行。

第一殿,秦廣王蔣,二月初一日誕辰,專司人間夭壽生死,統管幽冥吉凶、善人壽終,接引超升;功過兩半者,送交第十殿發放,仍投入世間,男轉為女,女轉為男。惡多善少者,押赴殿右高臺,名曰孽鏡臺,令之一望,照見在世之心好壞,隨即批解第二殿,發獄受苦。

第二殿,楚江王歷,三月初一日誕辰,司掌活大地獄,又名剝衣亭寒冰地獄,另設十六小獄,凡在陽間傷人肢體、奸盜殺生者,推入此獄,另發入到十六小獄受苦,滿期轉解第三殿,加刑發獄。

第三殿,宋帝王餘,二月初八誕辰,司掌黑繩大地獄,另設十六小獄,凡陽世忤逆尊長,教唆興訟者,推入此獄,受倒吊、挖眼、刮骨之刑,刑滿轉解第四殿。

第四殿,五官王呂,二月十八日誕辰,司掌合大地獄,又名剝剹血池地獄,另設十六小地獄,凡世人抗糧賴租,交易欺詐者,推入此獄,另再判以小獄受苦,滿日送解第五殿察核。

第五殿,閻羅天子包,正月初八日誕辰,前本居第一殿,因憐屈死,屢放還陽伸雪,降調此殿。司掌叫喚大地獄,並十六誅心小獄。凡解到此殿者,押赴望鄉臺,令之聞見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