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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七章:最重的判罰

都不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只是有人聽到傳來了兩聲槍響,然後特蘭島上便處於警戒狀態中,禁止所有人出門,直到後半夜才解除警戒。

而對於中華帝國最高法院來說,卻是有些上不得檯面,所謂的最高法院,如今也只不過是個空殼子而已,內部只有兩位法官,還是之前在國內拐騙來的政斧法律顧問,其他人都是臨時招募的。

時間到了之後,主審法官以及工作人員依次登場,待完全進入工作崗位之後,吳忠國作為帝國首相,也是出現在了審理現場,並且手持一份貌似聖旨的東西。

蘇琳的身份已經被確定了下來,就是中華帝國的長公主,那麼在接下來的案件中,涉及到了蘇琳,所以在案件審理之前,必須要將蘇琳的身份公佈出去。原本吳忠國是打算在昨天召開新聞釋出會將這件事情公佈出去的,但卻被蘇道制止了,只釋出一個長公主的訊息,就把記者給召集起來,而昨天剛剛冊封,今天就被拉上了法庭,多少有點糊弄人的感覺。

所以蘇道才決定在開庭之前,先將蘇琳的身份公佈出去,也好讓這些外國人都知道,在這裡,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

“在開庭審理之前,我先公佈一件事情,這件事情本來是打算過幾天時間在公佈的,但是因為案件涉及到了當事人,所以我們不得不提前公佈這件事情。”

吳忠國開宣讀之前,還是先給外,當然了,更重要的是為了要讓他們覺得很震驚,只有這樣,才能達到應有的效果。

“根據華夏曆代規矩,我國皇帝於三曰前簽署了兩份冊封書,第一封是冊封皇帝婦人吳雅麗為中華帝國皇后,我想這個冊封大家應該不會有什麼疑惑,當然了,這個冊封也跟這件案子沒有任何的關係。

第二個是冊封我國皇帝的妹妹蘇琳,為中華帝國長公主,也就是涉及到今天案件的當事人。好了,我需要公佈的事情已經宣佈完了。”

吳忠國簡單的說了兩個冊封命令,卻並沒有詳細的說明什麼,一個是皇帝的老婆,被冊封為皇后也是正常的,這個到哪都說得過去。一個是皇帝的妹妹,被冊封為長公主也沒人能說什麼,反正都是人之常理,所以吳忠國也懶的去介紹。

對著法官點了點頭,示意可以開庭了,完全沒有理會說實在是太震驚了,案件涉及到長公主,這也算是皇室內部的事情了,但是又怎麼會扯上這件案件呢?他們實在是搞不明白。

不過接下來的事情卻大大出乎了他們的意料,在法官宣佈開庭之後,四名犯人被八名全副武裝計程車兵壓了進來,其中兩名年長者手上和腳上都鎖上了重重的鏈子,年輕的一男一女卻並沒有做任何措施,只是任由人帶了上來。

隨後的事情倒是簡單了許多,法官先審理了福伯的案子,刺殺皇帝,又有十多名士兵分別出庭作證,而且還有蘇道本人的證書,罪名是逃不掉了。

然後便是蘇三,當他的身份公佈的時候,場下瞬間驚奇一番轟動,皇帝的三叔?竟然是這場案件的主角?於是乎,早就準備好的攝影師們,對準了當事人猛的按下了快門。

對於蘇琳和蘇啟明二人的審理倒簡單了許多,只是簡單的詢問之後便沒了下文,他們兩個主要是作為犯人家屬來的,本身並不存在什麼罪名。

經過一天的審理之後,下午四點多鐘,法官進行了半個小時的休庭,然後將會在半個小時後對四位當事人進行定罪。當然了,蘇三試圖篡位的罪名也被安上了,證人是一名船員,而不是蘇琳。

“中華帝國最高法院,刑事判決書,……,被告人周福因刺殺我國皇帝,雖為造成實際傷害,但案情影響惡略,並意圖協助本案另一位被告蘇三進行篡位,經過審判,現我庭判處周福刺殺未遂罪,篡位罪,依據中華帝國刑法第一條第一項,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依法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被告人蘇三系本案主謀,為周福出謀劃策,並提供實質姓的支援,在國內外造成嚴重影響,情節惡略,依據中華帝國刑法第一條第一項,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依法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被告人蘇啟明,系本案主犯侄子,按照中華帝國連帶法規定,需進行鉅額經濟罰款,但考慮到蘇啟明並非本國公民,現本庭決定,對蘇啟明驅逐出境,二十年內不準入境,限二十四小時之內離開我國境內,否則將以非法入境罪進行處置。

被告人蘇琳,系本案主犯侄女,按照中華帝國連帶法規定,需進行經濟處罰,竟被告人自述以及本院確認,現蘇琳名下擁有中華醫藥公司所有權,按照連帶法第三條第九項規定,曰後此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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