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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瘋狂作案

沒多久,江楓就在自己的藏身之處看到了大批海獸和魚人把峽谷包圍了,領頭的將軍也變成了一個六階魚人。

看著他們興師動眾的來,再看著他們熱火朝天的幹,最後又看著他們灰頭土臉的離開,等了大半天之後,沒發現埋伏,江楓跟在了魚人部隊的後面,找到了他們的城市。

挺讓人失望的,不是想象中的那種水晶宮,也沒有避水的特殊效果,就完全是建在海底的城市,房子都泡在水裡,各種器具也都泡在水裡。

也有各種店鋪,貨物也都泡在水裡,可能都是水貨吧。

不過想一想也正常,這城市裡住的可都是海族,都是喜歡水的生命,生於水,長於水,完全不需要避水。

他們從小到大吃喝拉撒都在水裡,讓他們像人類一樣,把食物和水分離,可能就像吃泡麵找不到碗,啃一口泡麵喝一口開水吧。

城市裡也有類似於旅店之類的地方,幾乎就是建成一棟高樓,然後在上面挖出一個個洞,而且管理很鬆散,江楓沒有任何證明都能入住,只是需要的不是金幣,而是一種被稱作“貝幣”的錢幣。

“哦,我的貝比在哪,我要找一找。”

江楓逃之前不僅俘虜了水貨將軍,還把之前那一隊魚人收颳了個乾淨,所以貝幣是不缺的,只是他不知道各種貝幣的價值。

最後雜七雜八的抓了一把,抓了九枚貝幣,排在桌子上,問夠住幾晚。

“怎麼都是老貝幣,這最多兩晚!”

兩晚就足夠了,還有三天就滿月了,江楓也就住兩個晚上。交了錢,拿到一個房間憑證,江楓就在這個城市裡有了住的地方。

都是江楓根本不急著入住,瞭解了一下城衛軍的動向之後,江楓冷笑一聲,離開了這座不設防的城市。

然後開始了對海產的“過度捕撈”。

一個外族人,說老鼠也是公民,享有和人一樣的權利,不能殺老鼠吃老鼠,那麼其他國家的人需要遵守這個規則嗎?入鄉隨俗是個好習慣,但是貓肯定不願意,被追捕的江楓更是決定去他母親的入鄉隨俗,都是這個城市的罪犯了,還遵守什麼規矩。

而且本就是海獸先要吃江楓,江楓才會反殺它們。

根據打聽來的情報,江楓制定了一條不會撞上那些城衛軍的路線,變回人類,把所有遇到的能吃的海獸,全部打包,隨身空間裝不下了就寄給餐飲老闆。

“五階的……金槍魚嗎?”

這東西好像挺好吃,之前沒抓到過,本著走過路過不要錯過的原則,江楓偷偷靠了過去,一番苦戰,在海里戰鬥差點翻車,不過終於幹掉了這條大魚。

金槍魚頭上的長槍看著不錯,江楓想辦法完整的弄了下來,由於連著頭骨,所以江楓把魚頭給拆了,拆完之後越看越眼熟,打磨一下,不就是骨叉了嗎?

這發現都把江楓氣笑了,把海獸算作領民不過是說得好聽,實際上真正能被當做領民對待的都是六階以上的海獸,五階都不一定有資格。

不然魚人士兵幾乎人手一個的骨叉哪裡來的?

而六階以上的海獸又能有幾個?

把金槍魚身子也寄走,江楓才連續瞬移離開,找了個沒人的地方,變成之前那個魚人大搖大擺的進了城,順便看著一支支隊伍開赴自己的作案地點。

“嘖嘖,陣仗挺大啊,這是發生了多大的事啊?”

江楓靠近一個魚人,丟擲誘餌。

事實證明,八卦是所有生物的天性,和是不是人無關,附近的魚人很快就和江楓聊了起來。

“聽說海里來了個兇殘的人類,吃了很多賤民呢!”

“我表哥的妹夫就在城衛軍當兵,還被那個人類俘虜到了一個島上,那個人類還想生火烤了他呢,可惜被他掙脫束縛,配合其他人,把人類打跑了。”

“我也聽說了,那個人類沒有鱗,也沒有鰭,長得又高又大,尖牙利嘴,一口就能吃掉一個小魚人,特別恐怖。”

“那個人類不是聽說個子不大嗎?”

“怎麼可能不大,不大的話,能吃這麼多賤民嗎?”

江楓摸了摸自己現在的樣貌,有鱗,也有鰭,還不高大,滿意的點著頭附和著:“就是,不大的話,那些賤民的屍體怎麼都找不到呢?”

這一夜,城裡喧囂不止,然而江楓躺在旅館裡睡得香甜。

第二天早上……

“眠哥,還有海水嗎?”

鬼谷閒塵發來一段影片,顯示一個小傢伙在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