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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來欺騙自己。

我苦笑,馬上就要二十六歲了,不是十幾歲的小女孩,怎麼可以去喜歡這樣的人?他就像天空中飛舞的蒲公英一樣,不管看上去多麼美麗,都不能掩蓋殘酷的事實:沒有根、沒有家,什麼都沒有。

年輕的女孩也許會喜歡上這樣浪子般的英俊男人:神秘、浪漫、刺激。她們有足夠的勇氣、足夠的青春、足夠的熱情去揮霍,轟轟烈烈,只求曾經擁有,不求天長地久。

可是,我不是這樣的,父母的離婚,讓我小小年紀就經歷了三對男女的感情和婚姻——媽媽和爸爸的,媽媽和繼父的,爸爸和繼母的。從一個家庭到另一個家庭,讓我對“流浪”和“神秘”沒有一絲年輕女孩該有的幻想,甚至可以說厭惡,我比世界上任何一個人都渴望穩定、堅實、可靠。

大概因為太早面對了不堪的男女關係,我從來不是一個浪漫的人,根本不相信天長地久的婚姻,甚至早做好了準備,這輩子單身。就算真的要結婚,我理想中的婚姻物件應該是:身家清白,沒有不良嗜好,有一定的經濟基礎,不需要事業多麼出色,但也不要財務拮据,長相不用多好看,不影響市容就行。

說白了,我就是這世間無數現實理智女孩中的一個,不會不切實際地白日做夢,希望遇見王子,拯救自己;也不會昏頭昏腦地為愛奮不顧身,降低自己的生活質量,去拯救男人。

我這樣的女人,怎麼可能喜歡上吳居藍這樣的男人?

“小螺!”

周不聞的叫聲傳來,打斷了我的思緒,我定了定神,將一切心事藏好,回過頭微笑地看著他。

“我只是來試試運氣,沒想到你果然在這裡。”周不聞跳到礁石上,像小時候一樣,挨著我,坐到了我身旁。

我下意識地挪開了一點,“幸好這裡沒什麼好風景,遊客很少來,依舊像我們小時候那麼清靜。”

周不聞看著我們之間的間隙,鬱悶地問:“你喜歡神醫?”

“如果你說的是朋友間的喜歡,我當然喜歡他了,如果你說的是男女之間的喜歡,我不喜歡他,剛才我們只是鬧著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