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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生長在孤兒院中,袁海英的生存能力極強,稍稍長大之後,她逃出孤兒院,開始了xiao偷生涯。她的天賦極佳,在路邊看著別人行竊,看上兩回,就學會了,不僅學會了,而且比她的前輩更加出色。

她不僅有偷窺的天分,長著一雙纖長的手指,還擁有語言天賦,一種方言,只要聽上幾天,就能學得八、九分相似。至於外語,倒是沒處學,畢竟不是同一種語言,如果沒有教的話,就算學了也不知道是什麼意思。

袁海英還有另一手絕活,那就是跑。其實對她這個行當,跑步那是本份,哪有xiao偷不會跑路的?她跑的不僅快,而且極為靈活,別看她年紀不大,身體也不是很強壯,可那雙筆直的長tuǐ,卻不是為了用來youhuo男人的。

跑起來飛快,她從沒去測試過,不過在所有的‘比賽’之中,每次最後的贏家都是她。用她的話說,幹咱這行,必須拿冠軍,亞軍以下的都在看守所裡待著呢。

除了幾種特長,令她生活的極為滋潤之外,還練就了許多其它的本事,例如變臉、化妝、演技等等。這些對普通人家的孩子,屬於一技之長的東西,到了她這兒,就成了生活下去所必須具備的生存技能,不會不行啊。

想要活的滋潤,就得背後努力,這是她的生存體會,也是這樣作的。事實證明,她十歲逃出孤兒院,這七年的時間裡,活的相當滋潤,別說是以前孤兒院的同伴,就是白領,也遠比不上她的生活。按她自己的說法,姐兒怎麼滴也算一金領吧。

看人下菜碟,自然也是她這一行的本事,沒有個好眼力,不知道哪些人是不能動的,那是找死。再狡猾的狐狸,也鬥不過有經驗的獵人,她從心眼裡承認這句話的權威xìng,倒不是獵人有多聰明,而是獵人手裡有槍。

***,有本事把槍給狐狸,我們再單挑?

沒辦法,人家有槍啊。因此她給自己定下規矩。警察不能偷、同行不能偷、家有重病者不偷、偷的時候不要偷得太乾淨。

正是因為有這些原則,袁海英現,自己的日子過得更好了。不僅買了兩套商品房,出門開著寶馬,按目前的情況,再工作幾年,就可以退休了。

由於生活條件不斷的提高,偷人錢包這種事,姐兒早就不幹了,那太xiao家子氣,也看不上眼,現在能讓她看在眼裡的並不多。

最值得偷的收藏家,那些看上去不起眼的古董,價值不菲,又不顯眼。再就是金條珠寶,這些東西可以想辦法融化之後再賣,很方便脫手。

看上天寶典當行那是很正常的事,誰讓它在皇寺地區這麼有名氣的。至於苟安白的大名,她自然也聽說過。可她分析之後,覺得偷他點金條什麼的,人家一個銀卡公民,會在意嗎?

開始一切順利,誰想到最後卻拿錯了東西,那麼多金條珠寶鑽石,隨便拿點什麼不好,你銀卡公民好意思追出來?偏偏拿了個不知所謂的東西,不僅引來苟安白,還來了個力量大得嚇人的乾巴老頭。

現在更是大事不妙,被一個癆病xiao子,像玩偶一樣提在手裡,看人家走的這度,都快跟自己全力奔跑差不多了,至少有二十邁的度,這還是走嗎?

流年不利啊,出門撞鬼。雙手捂著麻木的屁股,出和嚴志成一樣的嘆息聲。

十分鐘之後,她感覺提著他的癆病少年好像要病了,他噴出來的二氧化碳,都是經過高溫處理的,九月的天,居然冒著熱氣。

“老大,你想找什麼,這片我雖然不熟,也作過功課的。”袁海英為了自己的安全考慮,決定還是先討好對方再說。

“哪兒有討厭的賊?”蘇熠凡神志不太清楚,覺得這樣轉下去也不是個事,已經轉了好幾條街了,四周越來越黑,別說賊,連個人影都沒有。

袁海英嬌軀微震,姐兒就是賊好吧,你已經提著姐跑了老遠了,還問啥?大事不妙,這人一看就知道智商有問題,不是腦癱就是老年痴呆,居然騎驢找……

呸呸呸,姐兒才不是驢呢,應該說是騎姐兒找姐……

算了,這個更不對。

“老大,您看這都幾點了,賊都下班了。”袁海英試探著說道,她試的不僅是蘇熠凡的反應,還在試探他的智商,至於力量就不用試了,她現在還沒找到自己的屁股呢。

“那強盜有沒有?”蘇熠凡鼻息越來越粗重,他還不知道,由於當時情況緊急,他一口氣將瓷瓶裡所有的yao丸,全吞下去了,陽氣過盛,誇張點說,這麼強的陽氣,連鬼魂都能還陽。他到現在還沒死,一方面是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