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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八章 重生是一種懲罰

父親馮大喜酗酒,喝醉了經常打他,偏偏他要裝孝子爭取同情,還不能還手。而且就算還手,十五歲的他身單力薄,也不是馮大喜的對手,反倒被馮大喜打得更狠。

母親郭翠花就更不堪了,她的供銷社生意不錯,家裡常常有男人進出,有一次郭翠花記錯了,甚至在同一天約了兩個男人來家裡,那兩人都不肯相讓,在他家的院子裡打了起來。

除了林子佼,村子裡不管大人小孩,沒人待見他,更沒人看得起他。

好吧,他也不大能看得起這些人,除了林子佼。

林子佼是他前世的妻子。

馮謙不知道為什麼事情發生了變化,他的家搬到了羅布村,但他很慶幸地發現,林子佼竟然和他提前認識,而且還是村裡唯一對他好的人。

他試著擺脫家庭,可是他沒錢,沒力氣,也沒有條件。

渾身上下連個二分錢的鋼蹦兒都沒有,他用什麼去賺他的第一桶金?

他費了好大力氣捉了魚去賣,沒人買,魚放得腐爛發臭不說,捉魚的時候腳還被割破,由於治療不及時化了膿,差點就變成瘸子。

他想挖草藥去賣,可藥材公司不收他的藥。

他總不能守在他家的院子門口,向那些來嫖郭翠花的人收錢吧?

說起來這倒是一條生財之道,可郭翠花怎麼說都是馮謙的親媽,她自己敞開大門賣,他沒辦法阻止,讓他去收錢,他還真沒那個臉。

有時候,馮謙甚至覺得,他要是個女的就好了,豁出去臉面賺到第一桶金,立即就上岸。

創業難啊,馮謙想錢都快想瘋了,兩年來經過幾十次的賺錢實驗,最終他確定,俗話說的真是沒錯:錢難掙,屎難吃。

對,自從上了中學以後,他的學習成績還給他加了一句:學習是個苦差事,大學不是你想考,想考就能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