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之後,對尚且年幼的尹蓉女士有虐/待的行為,你是否承認?”
“不承認,我沒有虐/待那個掃把星。再說了,就算是我虐/待她了又怎麼樣?她是我生的,我養的,我想怎麼對待她就怎麼對待她,想讓她活著,她就活著,想讓她死,她就死。”尹路媽媽捋了一下頭髮,看了看夏爸爸,又看了看坐在對面的三位律師,冷笑了一聲,說道,“跟別人沒有任何關係,別人也少來/插/手我家的事情,你們都沒這個資格。”
今天來旁聽的不單單是夏家的人、陪審團的成員,還有其他不知情的、跑來湊熱鬧、圍觀的好事者,一聽到尹路媽媽的話,雖然覺得也挺彆扭的,但是也合情合理,他們覺得,確實是這個理兒,別人的家務事確實是不應該由外人來管,更不應該鬧到法/庭相見的地步。
“是嗎?家務事?你是這麼認為的嗎?”秦明律師朝著尹路媽媽勾了勾唇角,晃了晃手裡拿著的資料,“那我們就來說說你所謂的家務事吧,根據你們曾經居住過小區的居民提供的證言,在尹蓉女士年僅三歲的時候,她每天早晨起來五點就被你罵醒,負責給你和第二被告做早飯,如果不對你們的胃口,你們還會把早飯扣在尹蓉女士的身上,讓她帶著這些飯菜到外面去跑圈。如果跑回來飯菜髒了或者涼透了,你們逼著尹蓉女士把這些飯菜吃掉,整個過程若尹蓉女士出現反抗的行為,第一被告就會對尹蓉女士進行毒/打。我手裡的這些證言都顯示,這樣的情況,基本上每天都會出現,幾乎已經成為了家常便飯。如果某一天沒有出現這樣的情況,鄰居們就會覺得有些反常。”
如果說旁聽席上的眾人在秦明大律師沒有舉出證據之前還對姓尹的一家三口有那麼一絲絲的同情,現在完全是對他們的厭棄和憤恨了,能如此對待一個三歲的小女孩,這家人的心到底有多麼的狠毒啊。如果不是有證據證明這個尹蓉女士真的是親生女兒,他們還以為是這對夫婦從哪個福利院抱來的呢!
“你……你胡說八道,你血口噴人,我要告你誹謗!”
“誹謗?”秦明大律師冷笑了一聲,從他的公文包裡拿出了一支已經準備好的錄音筆,“那麼,我們就來聽聽那些鄰居們是怎麼說的吧!”
“尹蓉?”錄音筆裡傳出了一個聽聲音大概和尹路媽媽年紀差不多的女人的聲音,“記得,怎麼不記得?那小孩兒真是太慘了,我們這些鄰居都看不過去了,她的那個爸媽簡直就不是人,完全就是畜/生。別的呢,我是沒看到,我搬到這邊的時間比較短,沒有其他人知道的那麼清楚。不過,我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情是發生在一年的十二月份,那個時候,我剛來這邊,好多情況也不太瞭解,可沒想到……哎,就遇到了那麼一件慘事兒。你也知道,咱們這裡一到冬天就冷得不得了,甭說是小孩兒了,大人也不願意往外跑,那天要不是家裡的吃食都沒了,我也不願意出來。可偏偏我出來了,結果就看到姓尹的那家女的拖著穿著單衣單褲的小姑娘就往外面走,一把把小姑娘給扔到門外就不管了,自顧自的關上了門、回到了家裡。我覺得奇怪啊,這大冷天的穿這麼少就跑出來是要幹什麼啊!人家都說好奇害死貓,我偏偏是個好奇心重的,所以呢,就過去問那個小姑娘發生了什麼,那個小姑娘說剛才給媽媽做飯的時候不小心把炒鍋給弄翻了,炒好的菜都不能吃了。我當時甭提多驚訝了,那個時候小尹蓉撐死了不過兩三歲的樣子,瘦瘦小小的、個子還沒有灶臺高呢,怎麼可能去炒菜,我以為她是說謊話,也沒搭理她就走了。後來在路上碰到了住在我們這一片的老街坊,跟她唸叨唸叨,這才知道,小姑娘說的都是真的,她要負責這個家的一日三餐,只要不如那個女人的意思,就會挨一頓毒打,這還是輕的,要是重的,指不定會受到什麼傷害呢!再說了,這也不是小女孩第一次在這麼冷的天被扔出來了,以前也發生過幾次,每一次的結局都是小女孩生病了,他們夫婦也不管,好像小姑娘死了才合他們的意。鄰居們看不過眼,趁著他們夫婦不在家,給小女孩送醫院了。一來二去,大家也都清楚這家人是個什麼德行,對小女孩能幫一把就是一把。我聽完了這些話,真的特別的難受,想到之前我還認為是小姑娘說謊,心裡就跟針紮了一樣疼,從超市回來之後,就想看看小女孩還在不在,要是在,就把她給領家去。反正我也沒孩子,那家人要真的不喜歡,我收養了也未嘗不可。但是,我沒看到小女孩,那家人的房子裡也沒什麼動靜,我就以為那家人大發慈悲把小女孩送去醫院了,我就沒在意。沒想到,第二天早晨就聽到從他們家傳來打罵的聲音,我出門一看,好嘛,一堆人都圍著他們家的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