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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部分

是其手中沒有上好的兵器,就是那柄不錯的長劍青鋒劍,也在前幾日,他與高潛的一場大戰之中,盡數毀壞了去。

卻說這柄摺扇,材質或許不算很好,若是雷霄全力施展起來,與實力相當的人對戰,此柄摺扇,還不一定能夠承受住他的強橫真氣。

摺扇飄飄,輕靈小巧,雷霄右手執之,在手中上下襬弄、左右玩耍,吸引了一路之上,眾多武者的注意,那看過來的目光,紛紛含著驚異和感興趣的神色。

隨意的向前行走,每向前十數里,雷霄都能現不少武者,這些武者,多數是後天武者,只有一小部分,是先天武者。

先天武者,倒不用說了,前去蠻荒森林,雖會有所兇險,但,他們的實力擺在那裡,只要不太過深入,就不會有性命之威。

而那些後天武者,就大不一樣了,雖然多是渾厚境武者,修為不算太弱,實力不算太差,但,在蠻荒森林之中,實在太過危險,一個不好,性命都會丟在那裡。

自古以來,人為財死,鳥為食亡,為了利益,再大的兇險,也有人願意去趟一趟,否則,當不會有這麼多的後天武者,一群、一群的向著蠻荒森林洶湧奔去。

前往蠻荒森林的人不少,不時可見到一波,這些人三五成群,或是十幾人一隊,很少有像雷霄這樣,單人行動的,而且,這些武者多是壯年人或是中年人,莫說如雷霄這樣的少年、兒童,就連青年人也少見。

蠻荒森林的兇險,世所皆知,故而,雖為利所誘,有許多武者前赴後繼的前往蠻荒森林,這些人卻也不是沒有腦子,單人行動,多是三五成群,十數人一夥,聯合起來,增強力量。

所謂知己知彼,百戰不殆。在去蠻荒森林之前,雷霄早已查閱了諸多資訊,知道林中的兇險,連前來的武者,也多會互相廝殺。

蠻荒森林,確實是一大寶地,武者在其中,無論是誅殺猛獸、兇獸,獲得材料,還是採取藥材,得到礦石等等,都不算容易,所能獲取的利益,也不見得就有多少,卻是比不上與人廝殺,死人財。

可以說,想要前去蠻荒森林混上一趟的武者,都早已知道,在森林之中的廝殺,其中的鐵血殺戮,雖不為人知,卻是真實存在的。

蠻荒森林,遠離九州,並無基礎的道德規範,也無禮法約束,更無統一的勢力管理,所以,在其中殺人,正是人不知、鬼不覺。

對許多人來說,殺人奪財,可是一條捷徑,不需要與猛獸、兇獸血拼,而且,那些敢來蠻荒森林裡面淘寶的武者,多會做充足的準備,至少,自身的行頭與兵器需要最好的,另外,一些獨行俠,自己的身家,也多會隨身攜帶,那可是價值不菲。

正因為,進入蠻荒森林的武者,下一刻,有可能會成為敵人,作生死之鬥,所以,在此條大道之上行走的眾多武者,每一群和每一夥之間,多會互相戒備,眼神之中充滿了冷漠。

千里之遙的路途,即便以好馬行之,也需要三天兩日,才能夠到達,若以腳力疾行,賓士千里,也需要視各人的武力而定。

後天渾厚境武者,若修習了不錯的輕身功法,在短時間之內,度或可比奔馬,但是,若論起長途奔襲來,後天武者畢竟不及馬匹。

先天武者,可與後天武者大為不同,不僅一身真氣,精純無比,源源不斷,不可停息,若是修煉了極為高明的輕身功法,無論是瞬間奔襲,或是長途賓士,都能勝過馬匹。

悠然無比地向前邁步,一步、一步的踏出,雷霄的身形,向前行走,似緩實疾,看似一步步地行出,好像緩慢到了極點,其實,其身形在不斷閃爍,一途之上,形成了道道幻影,連成了一個長長地幻影帶。

真氣行於雙腿,雷霄施展起神行百變的輕身功法來,度奇快無比,只需一閃,便能跨越長遠的距離,奔行更勝疾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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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二章 森林狼

固城之南,千里之外,蠻荒森林,無邊無際,用快馬奔行,也需三兩日才能夠到達之地,而雷霄以雙腿行路,竟只費了一日多時間,便來到了蠻荒森林的外圍。

從固城前往蠻荒森林,開頭的百十里路途,雷霄走得比較慢,沿途的風景人物,盡皆看在了眼裡,不過,當那種新鮮感淡去之後,雷霄當即加,以最快的度向前奔行。

一旦雷霄全力賓士起來,那度可堪風馳電掣,猶如一陣風一般,刮過大道之上,即使有人見到,也會真正以為是一陣風吹過。

當然,這也是雷霄在接下來的後半程,刻意避開了諸多前往蠻荒森